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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工作职责
1.根据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以及教代会的决议,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会年度工作计划。指导、推动各工会小组开展工作。做好年度工作总结与考核。
2.配合学院党政,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动员和组织他们积极参加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主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3.代表和组织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它形式,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促进校务公开和民主办学。承担学校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做好教代会的筹备与召开工作,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的执行。
4.通过各种途径与形式,教育与帮助教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尤其要大力加强以师德师风为核心的职业道德建设,促进 “三育人”活动的不断深入开展。
5.努力满足广大教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文娱、体育、学习等活动,开展“幸福校园”活动计划。组建并管理好各类教职工文体社团,办好工会兴趣班。引导教职工养成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
6.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努力多为教职工办实事与好事,依法维护他们的各种合法权益。要及时了解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与要求,积极帮助解决各种实际困难。持续实施教职工“送温暖工程”,开展经常性的“必访”活动,阶段性组织教职工食堂采购工作。
7.做好女教职工的工作,关心并维护女性合法权益。开展具有特色的各类活动,不断提高全校女教职工的整体素质。
8.按章程定时开放教工之家,为教职工提供活动、交流、身心放松的场所。
9.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的经费,并管理好工会的财产与设施。
10.完成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