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采购招标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采购招投标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学院监督管理,保证项目质量,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南京医科大学采购招标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南医大校〔2018〕48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内部控制和实际管理情况,经研究决定学院党政联席会全面负责学院的采购招标管理工作,成立采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其根据项目组建采购招标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投标管理中心。
现将实施意见下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学院党政联席会主要职责:
1.对全院的采购招标工作实行宏观管理;
2.审定学院采购招投标管理制度;
3.听取采购招标工作汇报;
4.对于特殊招标项目及相关事项处理的审核审批。
二、采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根据采购招标投标工作法规,贯彻落实学院党政联席会的相关决议;
2.组织制订年度采购招标计划,具体指导采购招标工作;
3.对于重大、特殊项目的采购招标工作,组长直接负责并参与采购招标工作的全过程;
4.对采购招标工作小组和相关职能部门等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5.对于一般招标项目及相关事项处理的审核审批。
三、采购招标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采购招标工作小组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由各职能主管部门根据管理工作流程承办、负责组织和实施采购招标活动。
(一)采购招标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管理采购项目预算和经费项目;
2.印制采购招标工作的各类文件、材料;
3.统一发布采购招标采购信息;
4.组织开标、评标会议全过程;
5.订立书面合同;
6.建设评标专家库、投标厂商黑名单库;
7.完成采购招标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采购招标活动承办职能主管部门的分工:
1.后勤保障处:物业管理、食堂、经营性资产招租,办公用资产、车辆、仪器设备、药品、耗材的采购以及固废处置;
2.规划与基建办公室:校园规划设计服务的采购、基建工程项目、基建工程物资、基建工程改造、修缮、安装、承包承揽队伍的确定、校园绿化维护等;
3.图书馆:馆藏图书资料、图书馆相关数据库的采购;
4.信息网络中心:弱电设备、软件、技术服务的采购;
5.学工处:迎新及毕业典礼等大宗物资的采购;
6.党政办:宣传图板、印刷、大宗福利性物资等采购;
7.共青团委:艺术团服装、纪念品等采购;
8.其他采购项目由招投标管理中心按实际情况确定其职能主管部门。
四、采购招标工作监督小组主要职责:
1.对采购招标项目前期论证情况、招标文件等的监督检查;
2.抽取、确定评审专家;
3.监督招标活动实施全过程,受理采购招标活动的质疑,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五、相关职能部门职责:
(一)招投标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
1.拟定采购招标相关管理制度;
2.负责评审专家库的建设和日常维护管理;
3.审核招标文件、经济合同;
4.会同监察审计室抽取、确定评审专家,组织专家评审、谈判等活动;
5.向中标单位签发《中标通知书》;
6.负责采购招投标工作文件资料的建档、归档工作;
7.参与采购招标全过程并协助合同的履行;
8.完成采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财务处的主要职责:
1.采购经费预算的审批和管理;
2.核实与控制采购项目的资金并按规定支付采购资金;
3.参与重要采购与招标项目过程的论证、监督。
(三)监察审计室的主要职责:
1.不定期对采购招标项目实施过程及记录进行抽查;
2.会同招投标管理中心抽取、确定评审专家等活动;
3.审核经济合同,加盖“经济合同专用章”;
4.开展“嵌入式”“三段式”监督,即事先预防、事中临检和事后追责。受理对采购招标活动的质疑,对采购招标法律法规、制度执行和采购招标活动中出现的失职、违规、违纪行为向相关部门提出纠改、责任追究建议。
六、相关成员构成:
(一)采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分管招投标工作院领导
成 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采购招标工作小组
组 长:承办采购招标事项职能主管部门负责人
副组长:招投标管理中心、财务处、采购招标工作小组指定人员
成 员:招投标管理中心、承办采购招标事项的职能主管部门相关人员
(三)采购招标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监察审计室负责人
副组长:监察审计室秘书
成 员:监察审计室相关人员、特邀监督代表、兼职监察员
七、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文件,凡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见执行。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采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采购招标工作小组和采购招标工作监督小组成员名单.docx
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采购招标工作流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