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文件精神,提高全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增强学生诚信意识及创新意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风、教风建设,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检测工作由教务办公室组织实施,学院各教研室、年级办公室和相关实习单位配合实施。

第二章 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检测实施范围

第三条学院每学年在毕业答辩之前将针对所有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学术不端检测。

第三章 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检测办法

学院参考国内高校检测标准,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确定我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学术不端检测标准。知网论文系统的检测结果作为判断参考,反馈给学生。对检测结果超过规定值的毕业论文,需由毕业答辩工作小组进行鉴定,是否构成抄袭由专家组给出最终结论。

一、毕业设计(论文)文字复制比(文字复制比即指毕业(设计)论文的某一章节与比对文献比较后,重合文字部分在该章节中所占的比例)在25%(含25%)以内的视为合格,结合指导教师审查意见和评阅教师评阅意见,如无问题可直接进行毕业论文评审和答辩;

二、文字复制比在25%-40%之间的毕业设计(论文),给予一次修改论文的机会,指导教师与学生商定修改,修改后参加复检,复查通过者可以正常参加毕业答辩,但取消其评优资格;复查后仍不能达到合格标准的毕业(设计)论文,原则上不允许其参加正常答辩,由毕业答辩工作小组组织会议,决定其毕业答辩安排。

三、文字复制比超过40%之间的毕业设计(论文),视为不合格取消其正常答辩资格。

参评江苏省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复制比不得高于20%。

第四章 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检测程序

第六条各专业在答辩前两周将所有学生论文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交至教务处实习科,教务办随机抽取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的学生名单,并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检测结果。需复检的论文应于一周内完成整改并上交教务办公室。

第七条毕业论文应符合《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中要求,一般为word 版文档(doc 格式)。论文电子版的文件命名格式为“学号_学生姓名_论文题目”,例如,学号08860101,张三,论文题目:524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分析,则电子版文件名应为:“08860101_张三_524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分析”。

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办公室进行解释。

第九条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