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审计办公室工作职责
监察审计办公室主要负责康达学院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其职责有:
1.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履行行政监察及审计职能,增强服务意识,努力完成监察、审计各项任务。
2.负责对学院所有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察。
3.协助学院党政抓好政风、政纪建设,加强政风、政纪和廉政状况的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改进政风、政纪和廉政建设的建议。
4.根据学院党政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学院监察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经常对教职工进行政风、政纪和勤政廉政教育,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5.负责学院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督促指导。对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办事程序。
6.参与学院基本建设、修缮工程、仪器设备及物资采购的招标议标等经济活动,对招生、转专业等工作进行监督。
7.受理学院各级组织和群众的检举、控告,认真接待并做好社会、师生员工来信来访工作。
8.承办学院党政和上级监察审计部门交办的有关监察审计等工作事项。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家教委第24号令《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法规,对学院相关事项进行审计、调查、审签,以及对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中的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监审办主任:徐文山 电话:80689539
办事员:赵新艳 电话:80689540
颜海洋 电话:80689540
传真:80689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