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兴康助学金评审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22-09-07      访问次数: 269

兴康助学金由兴业银行连云港分行与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共同设立,旨在资助我院贫困有志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立志成才,学成后服务基层、服务社会。

第一条  评选对象及条件

助学金申请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积极乐观;

三、品行端正,乐于助人,勇于奉献;

四、家庭困难,自强努力,奋发向上。

第二条  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个人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申请表;

二、各学部进行初审和推荐;

三、学生工作处审核、公示

第三条  评选内容和资助

一、助学金每年11月份评定一次。

二、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人民币。

第四条  其他

该实施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