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文献资源采购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2-10-11      访问次数: 400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文献资源采购管理工作,促进廉政建设,确保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有序发展,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工作管理办法》(苏教高 [2006] 15 号)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馆图书采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图书馆文献资源采购兼顾中外文纸质图书、中外文纸质期刊与电子图书、电子期刊、数据库、光盘和音像资料以及其它载体文献的购买,兼顾文献载体和使用权的购买,注重重要文献和特色资源的完整性与连续性,逐步优化馆藏结构,提高馆藏质量,形成馆藏特色。

第三条 图书馆文献资源采购工作以学院总体发展目标、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及师生需求信息为依据,以建立专业化的馆藏、特色库为目标。

二、组织领导

第四条 为了加强对文献资源采购的组织管理,规范运行采购行为与过程,成立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文献资源采购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领导、图书馆、招投标管理中心、财务处、监察审计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并由分管院领导任组长。重大文献资源采购由图书馆提出、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图书馆负责实施。 

文献资源采购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院相关规定,负责对图书文献资源采购招标、评标、定标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 图书馆在文献资源采购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负责根据学院下拨的图书文献资源采购经费,制定年度图书文献资源采购计划;根据图书文献采购经费的额度和需要,确定采购内容,负责审定非招标资源采购方案等。

三、采购计划制定

第六条 图书馆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与教学科研工作实际需要,在听取师生意见、专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年度、季度、月份及临时图书采购工作计划。

第七条 各系、部、部门教职工可以根据自己教学教研的需求,不定期的向图书馆提交需要征订的图书清单。图书馆将按月整理汇总,制定图书采购书目订单,在批量采购的时候提交给与我馆签订采购合同的书商,由书商统一采购。

第八条 图书馆根据学院教职工需求或省内图书展销会开展的情况,适时组织教师参与现场图书采购。

四、文献资源采购方式

第九条 本办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及自行采购等。

根据学院年度计划以及图书馆文献采购计划,采取合适的采购方式,由文献资源采购领导小组对文献资源采购的服务和价格展开谈判,按照双方谈判结果签订采购合同,并提交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条 在以招投标采购方式遴选图书经销商的过程中,要注重藏书质量体系的质量控制要素,保证采购书目的针对性、广泛性、时效性和到书速度等方面的自主权以及其它各项综合指标的完整性。对曾发生过严重质量、服务问题和商业贿赂等不正当行为的经销商,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第十一条 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与中标的经销商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应对图书的履约率、到货率、到书周期、书目数据信息、折扣、相关服务、履行合同保证金等做出明确、详细的规定。领导小组对中标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凡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约的经销商,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各系、部、部门及教职工个人自行采购图书,未纳入图书馆的统一图书采购范围内的采购行为,图书馆不予以审批报账。

五、文献资源的验收与结算

第十三条 图书馆文献资源采购部门收到文献资源后,应当立即按照文献资源供应商所附的发货清单对送书批次、件数、种册数等进行详细核对。确定无误后,应在送货回单上签字;如有差错,应当及时与文献资源供应商联系补换。

第十四条 文献资源采购人员在确定发票与实际验收金额准确无误后,由具体负责人员、馆长、分管院长在发票报销单上签字,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合同价款单笔发票价格超过20万元人民币,需报主管院长签字。

六、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