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关于“专转本”学生学籍与学业管理的若干规定

发布时间: 2018-09-25      访问次数: 1530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专转本”学生学籍与学业管理相关文件精神和我院现行的《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全日制学生管理规定》,现对“专转本”学生学籍和学业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专转本”学生的学籍管理

1.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转入我院的“专转本”学生,即属我院“国家计划(任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在籍学生,其各项待遇和毕业资格(毕业证书的填写形式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均与转入专业的本科学生一致。

2.“专转本”学生一经转入我院,必须在其转入时确定的专业完成本科阶段的学习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转换专业。

3.“专转本”学生转入我院后,须根据省教育厅规定编入转入专业的相应年级继续学习,一般实行单独编班,如根据具体情况拟安排其插班学习,须经分管院领导批准。

4.“专转本”学生的学籍管理按照《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全日制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专转本”学生的学业管理

5.转入我院的“专转本”学生必须完成其转入的本科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应修课程学习,取得所有学分方可毕业;其在校学习年限与按政策规定转入的本科所在年级相同;

6.“专转本”学生在专科阶段所学习的课程及相应学分在转入本科后按如下原则认定:

1)公共基础课程:在专科阶段所学的大学公共课程与转入的本科专业所要求修读的课程同名称、同课时且考试及格者,可以免修,所取得的学分由通教务处予以认定;大学体育课程未修满两年的应补足学期差额;大学外语已获得CET-4证书可免修大学英语并取得相应学分,否则仍须参加CET-4考试;在专科阶段获得的国家级或江苏省的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我院确认其合格。

2)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科阶段所修读的与本科阶段所要求修读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同名称、使用同类层次教材、同课时,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达到本科培养规格所要求的课程标准可以免修,成绩按60分记录;原本校的专科学生与转入的本科专业合班上课所学的上述课程成绩及格以上可以免修;不符合上述两款的均须重修;根据本科教学计划在一年级应修而未修的上述课程,须在我院规定的学制年限内补修,并取得相应学分。

3)专科阶段已修读而本科未要求必修的课程:此类课程可纳入本科阶段的任意选修课程记录学分。

7.免修课程的申请与实施:“专转本”学生报到入学后,教务处应向学生公布教学计划和本规定及《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全日制学生管理规定》;“专转本”学生根据教学计划和本规定及在专科阶段的学习情况,在拟免修课程开课前的学期末向教务处提出免修的书面申请;教务处应根据本规定、学生的成绩档案,核实认定,主管教学的院系负责人批准后,交教务处记录备案,并书面通知学生;学生在拟免修课程开课前未提出免修申请的,按该课程应修处理;学生可以免修而主动申请重修的,如教学条件允许,可以重修并以重修成绩记入成绩档案。

8.其它课程的选修:学生经批准免修部分课程后,可以利用相应的学习时间选修任意选修课、公共选修课。

三、附则

9.以上规定未涉及的其它学籍及学业的有关问题,按照《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全日制学生管理规定》执行;本规定自2006年9月1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康达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