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3届毕业生
就创业指导手册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
2022年11月
前言
为帮助我院2023 届毕业生切实掌握就业创业政策、了解就业创业常识、熟悉就业创业流程,进一步做好我院毕业 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参照《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用手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百问》,汇总梳理江苏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政策以及国内其他兄弟高校相关资料特编此手册,在此一并致谢。
本手册针对就业创业过程中的常见问题进行讲解,供广大 2023 届毕业生阅读参考!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微信公众号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就创业指导网
(https://njmukdc.91job.org.cn)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
地址: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行政楼503-2
微信公众号:南医大康达就业
电子邮箱:kdzjb@njmu.edu.cn
联系方式:0518-80689550
0518-80689787(传真)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
2022 年 11月
目 录
致 2023 届全体毕业生
亲爱的 2023 届全体同学:
你们好!新学期的开始同时也意味着美好的大学生活已经进入倒计时阶段。你们在大学中不断努力和成长,时光赋予了你们扎实的知识与青春的担当。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此刻,你们走到了人生中的重要路 口,带着家人的期望与个人的憧憬,你们或许对选择未来这 件事还有些摇摆不定,求职?深造?还是“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在这个关键的时刻,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愿 为大家解疑答惑,为同学们的未来发展保驾护航。
在这里,老师们有一些话想对同学们说,衷心希望能够为大家在毕业季提供有效帮助。
一、摆正心态,主动出击
近年来,校园招聘启动越来越早。不少行业单位在8月份就启动校招,可谓“求贤如渴”。同学们通过各种媒介, 应该了解当前就业态势,克服“本领恐慌”与“心理焦虑”,增强做好求职的紧迫感与责任感。自信的心态来自于精心的准备与积极的参与,无论是什么类型岗位,都希望自己的员工拥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强大的心理素质、热情的工作状态。
求职的顺利与否,关键在个人,一颗红心,两手准备。在学校、社会等各方提供就业指导服务、岗位需求和各类人才红利的支撑下,同学们摆正心态,积极参与,精心准备,
定会心意顺达。
二、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今年就业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同学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不惶恐,不抱怨。
就业是不断 PK 的过程,PK 竞争者,同时更是 PK 自己。竞争靠的是顽强的意志与行动,靠的是过硬的知识技能、优良的综合素质、优秀的品德、健康的心理、健全的人格、百折不挠的意志、扎根基层的信念和艰苦奋斗的精神。
PK 前,同学们应准确把握当前的就业形势和专业需求, 找准定位,主动出击,不要存在“不着急”“再看看”的思想,要树立“先就业,后择业”的正确就业观。
三、定位清晰,精准把握
明确目标是求职成功的前提。求职应聘前,同学们应花 功夫、备好课,在对自己的目标职业、单位类型、工作地域 等求职因素做出判断后,精心设计简历,熟悉目标单位,有 的放矢地参加招聘活动,这样既节省时间又提升了求职效果。
同学们在求职过程中应保持热情,始终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应对求职机会,根据自身需求,科学抉择,主动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四、积极准备,事半功倍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精心的准备就是成功的开始。 专业知识的回炉再巩固,求职技巧的学习积累,就业信息的系统搜集,自身气质形象的包装,应对求职奔波的良好体魄等等,每一项都值得我们用心准备。
这不仅能让你获得能力上的提高,在与他人的竞争中, 你的自信力也将大幅提升,学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的官 方微信公众号、江苏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为同学们提供有效 求职指导和最新招聘信息,为大家提供便捷高效的就业服务。
五、机遇可贵,安全第一
求职过程中,由于急于签约,部分同学会容易处于心慌意乱的状态,所以一定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警惕“传销” “黑中介”,凡遇交费、扣证件、不面试直接录用、超高薪等类似情况,一定要谨慎。
确因联系就业单位要外出,须到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切实履行请假手续,告知辅导员老师或舍友去向,保持通信畅通,并注意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签订三方协议或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协议合同信息,不清晰、不了解的地方及时咨询辅导员或就业中心老师。
面对各种途径的招聘信息,要有辨别真伪的能力,我院就创业指导网所发布就业信息,均要求发布单位提供相关证件并经审核,如遇其中有信息不实或其他违规行为,请同学们及时向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反映(电话0518-80689550)。
“求职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同学们的安全应是第一位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莫落入招聘陷阱。
六、审慎签约,恪守信用
签约需审慎,解约要三思。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我们建议同学们一定要审慎,如果收到几个接收函,同学们在选择之前认真思考这份工作是否在岗位、地域、职业发展等方面符合自身理想,是否能够将个人发展与祖国需要紧密结合起来。
在签约时,毕业生应该仔细阅读三方协议条款、合同条款以及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附加条款,充分考虑后签约,树立诚信意识。签约后尽量不要解约,如必须解约时应与用人单位妥善沟通,珍视自身信用,并按照程序办理解约手续。
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着力为同学们打造良好的求职环 境和求职体验,将求职指导与咨询贯穿求职服务始终,为同学们的求职之路保驾护航。同时,我们也将更加积极地邀请更多的用人单位来我校招聘揽才,提升招聘岗位的质量和数量,为同学们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求职机会。
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将一如既往的倾听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同学们通过各种渠道联系我们。
祝 2023 届同学求职顺利,前程似锦!
一、2023 届毕业生就业创业求职月历表
项目
月份 |
求职 |
考研 |
留学 |
基层就业项目 |
公务员考试 |
9 月 | 校招网站相继开放,及时关注心仪企业的校园宣讲会及招聘信息 |
公共课、统考专业课大纲发布,进行网上预报名 |
制作简历,寄出联系信 |
村官:关注相关省市报名及考试信息 |
关注相关省 市报考信息, 做好行测申 论复习 |
10 月 | 校园招聘高 峰期,经常访问就业网站,查询与专业相关的招聘信息 |
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网上报名 |
准备自荐材料,开具成绩单、GAP 等证明 |
|
国家公务员报名,关注招考公告及职位表 |
11 月 |
招聘信息密集时段,各单位陆续举办现场招聘会 |
现场确认报名,到指定地点确认、缴费、照相 |
根据意向学校要求,填写申请表,寄出申请材料 |
|
国家公务员考试将在 12 月份举行 |
12 月 | 笔试、面试高峰期,有针对性地参加招聘会,面试时注意谈吐、衣着 |
打印准考证, 参加初试 |
练习口语,熟悉专业知识, 准备电话面 试 |
|
1 月 |
总结假期实习经验,丰富个人简历 |
|
主动与学校进行联系 |
|
关注国考笔试成绩和面试通知 |
2月 |
利用假期时间了解家乡就业环境 |
初试成绩陆续公布,及时查询并准备复试 |
|
入伍:男兵入伍报名开始,登录全国征兵网报名 |
国家机关和省市录用开始报名、笔试 |
3月 |
春招进入笔试面试高峰期 |
自主划线和国家线相继发布,未进入复试者可考虑调剂 |
陆续收到Offer,根据情况确定学校 |
三支一扶:多在 3-6 月开始报名,关注相关省市招募及招考公告 |
关注各省市报名及考试时间 |
4月 |
关注招聘会信息,积极投递简历、参加面试 |
确认复试时间及调剂 |
| 村官:多在4-9 月进行报名及考试 西部计划:登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信息系统 |
地方省市公务员联考及省考 |
5月 |
提前做好功课,更快适应职场 |
|
|
西部计划:根据公告参加笔试、面试 |
|
6月 |
完成就业手续 |
收到录取通知书 |
办理护照、签证 | 入伍:女兵一般 6-8 月报名西部计划:体检、公示、录取
|
成绩查询 |
7月 |
|
进行免疫检查,办理公证文件 |
西部计划:集中培训
|
|
二、相关概念和基本事务
1.生源地
生源地是指学生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时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一般在哪个省、市(自治区)参加高考,就是哪个省、市(自治区)的生源。
2.毕业去向
毕业去向主要指毕业生的就业状态,一般分为就业(签约就业、合同就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基层就业等)、待就业(指毕业生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暂不就业(指暂无就业愿望,拟升学及其他原因暂不就业)、升学(读研)、出国、入伍等形式。
3.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推荐表是由学院出具的向用人单位推荐我院毕业生的书面材料, 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可信度。发放对象是具有派遣资格的毕业生,推荐表一般包括:毕业生的基本情况、本人简历、奖惩情况、学部对毕业生思想表现及业务能力的评语、学习成绩及综合考评成绩、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等内容。
4.接收函
接收函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该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证明材料。落实到中央各部委直属单位, 应以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及部委人事部门盖章为准,比较常见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具的户口接收函等;落实在生源省、市(自治区)所属单位的,应以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盖章为准;跨省落实就业单位的,必须以接收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的人事部门或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为准。
另一种是用人单位开具的表示接收该毕业生到单位工作的正式的书面证明材料,常见的有:用人单位要求学校先在就业协议书上盖章而开具的接收证明;用人单位开具的正在为毕业生办理有关就业手续的证明等。
5.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在校期间与用人单位确立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就业权利与义务的书面协议,也是学校编制就业方案,办理户口迁移、档案转递等派遣手续的依据。
毕业生为避免用人单位“反悔”而造成的损害,双方还未订立正式劳动合同的,建议将口头协议中约定的报酬、合同期、福利待遇、社会保障和其它需要特别约定的内容等写入就业协议上,并约定较合适的违约金或赔偿金,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6.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毕业生在择业时,应持学校统一发放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材料。
(2)就业协议书是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形成就业约定的有效凭证,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将根据有效的就业协议来制定就业方案。
(3)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其他事项均需以书面形式说明。
(4)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不得同时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在学校报送就业方案之后提出不再攻读的,提供退学证明等相关材料后重新列入就业计划。
(5)填写协议书时,就业协议书上单位名称一栏必须填写完整并和公章保持一致,单位其他相关信息及档案转寄名称、地址必须准确无误。
7.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是依据《劳动法》规定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其中注明的劳动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合同终止等条款,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8.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只是毕业生在毕业前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就业意向,不是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对劳动关系没有约束力。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两者的主要区别如下:
(1)有效期不同。就业协议的有效期是从签约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正式接收后终止;劳动合同的有效期是在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生效。
(2)签订时身份不同。签订就业协议书时,毕业生是以学生的身份来签订的;签订劳动合同时,则是以劳动者的身份来签订的。
(3)内容不同。就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包括毕业生自身情况, 不涉及到工作后应享有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内容则对劳动报酬、劳动义务、工作内容、劳动纪律、权利义务等内容界定更为明确。
9.毕业生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主要条款
毕业生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时应当具备的主要条款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码;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10.试用期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相互适应的时间阶段,试用期的开始也是劳动关系的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 3 个月以上不满 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11.五险一金
“五险”是指 5 种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保费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由企业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
12.毕业生参加社会保险后享有的权利
毕业生参加社会保险后享有的主要权利有:
(1)有权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2)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3)有权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权益记录;
(4)有权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5)对侵害自身权益和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的行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3.毕业生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情形
下列几种情形,毕业生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14.劳动人事纠纷的处理
发生劳动人事纠纷,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意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高校毕业生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依法受理,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15.人事代理制度
人事代理制度是指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对其人事业务实行集中、规范、统一的社会化管理和系列服务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代理的服务范围主要包括:流动人口人事档案;因私出国政审;在规定的范围内申报或组织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手续;其他人事代理事项。
16.毕业生人事代理的办理
按照《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相关内容,人事代理方式可由单位集体委托代理,也可有个人委托代理;可多项委托代理,也可单项委托代理;可单位全员委托代理,也可部分人员委托代理。
单位办理委托人事代理,需向代理机构提交有效证件以及委托书,确定委托代理项目。经代理机构审定后,由代理机构与委托单位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立人事代理关系。
17.毕业生档案
毕业生档案在校的时候为学籍档案,毕业生就业并由单位办理人事代理后即转为人事档案。它是个人经历的记录,也是人事管理和服务的依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档案需通过机要交通、邮政专用通道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得交本人自带。
档案内一般包括:(1)高中学籍材料;(2)《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3)学习成绩表;(4)在校期间奖惩材料;(5) 实习鉴定材料;(6)党(团)相关材料;(7)学位申请表;(8)其他需要归档的材料。
18.选调生
选调生是组织部门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进行重点培养。选调生不仅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其重点是培养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可以说是“储备干部”。秉持“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本人自愿报名、院校党组织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选调。
19.应征入伍
应征入伍是指部队每年从在校大学生和大学毕业生中招收义务兵或士官。我国现行的义务兵服役年限是两年。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只能服义务兵;高校毕业生可以服义务兵,也可以报名直招士官,参加军队文职人员招考。
(1)应征入伍的基本条件
大学生应征入伍要符合后勤保障部、国防动员部联合下发的有关规定。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
1)身高:男性 160cm 以上,女性 158cm 以上。
2)体重:男性:17.5≤BMI<30,女性:17.5≤BMI<24,且空腹血糖<7.0mmol/L。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 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 4.8,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4)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5)年龄:男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年满 17 至 22 周岁,大学毕业生放宽到 24 周岁;女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毕业生为年满 17至 22 周岁。
(2)应征入伍的基本程序
网上报名:有应征意向的大学生可登录“ 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进行报名,填写、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 交所在高校征兵工作管理部门。
初审、初检:在高校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符合条件者确定为预征对象,高校协助兵役机关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学生本人,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初审、初检时间上半年在12 月20 日前,下半年在6月20日前。
实地应征: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
组织大学生在学校所在地征集的,结合初审、初检工作同步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3 月初或 9 月初学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为其办理批准入伍手续。政治审查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由其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学校分管部门具体承办,原则上不再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调查。
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的,大学生1月底或7月底前持《登记表》和《申请表》到当地县级兵役机关参加实地应征,经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的,3月初或9月初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3)应征入伍的优惠政策
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四个优先”政策,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考学升学优惠、就业服务等政策。按照《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 号)、《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36 号)、《关于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 号)文件规定:
1)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 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 元。
2)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3)获学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如补偿金额高于国家助学贷款金额,高出部分退还学生。
4)从 2015 年起,国家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三、基层就业政策和主要项目
1.国家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主要优惠政策
按照《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 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9 号)、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4 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4〕22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3 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 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 号)等文件规定:
(1)完善工资待遇进一步向基层倾斜的办法,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鼓励毕业生到乡镇特别是困难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2)对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 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12000 元)。
(3)结合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推进,在基层特别是街道(乡镇) 、社区(村)购买一批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优先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4)落实完善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 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允许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5)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以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6)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招录高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学历、专业等条件,降低开考比例,可设置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具有本市、县户籍或在本市、县长期生活的高校毕业生。各地区要结合城镇化进程和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充分挖掘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及残疾人服务、农技推广等基层公共管理和服务领域的就业潜力,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要结合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投身现代农业。
2.国家对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的鼓励政策
按照《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 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 25 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 发〔2016〕79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4 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4〕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3 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 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 号)等文件规定:
(1)在干部人才选拔任用机制上,进一步强化基层工作经历的政策导向,向在基层工作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倾斜。
(2)自 2012 年起,省级以上机关录用公务员,除特殊职位外,按照有关规定一律从具有 2 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
(3)市地级以上机关应拿出一定数量职位面向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公务员进行公开遴选。
(4)省、市级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应拿出一定数量岗位公开招聘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有条件的地区, 可明确具体公开遴选或招聘的比例。
(5)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激励机制,将在基层生产和管理一线表现优秀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后备人才队伍,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的力度。
(6)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
(7)高校毕业生在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相应职称时,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充分挖掘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潜力,对到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协助办理落户手续,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对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社会组织,符合条件的可同等享受企业吸纳就业扶持政策。
(8)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 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 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3.主要基层就业项目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 号)和 2003 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要求而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从 2003 年开始,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 1-3 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
(2)“三支一扶”计划
“三支一扶”是支教、支农、支医、扶贫的简称。2006 年,中组部、原人事部等 8 部门下发《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以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从2006年开始,每年招募 2 万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一般为 2-3 年。其招募对象主要为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特岗教师是中央实施的一项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特殊政策。2006 年,教育部、财政部、原人事部、中央编办下发《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 号),联合启动实施“特岗计划”,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两基” 攻坚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特岗教师聘期三年。
(4)大学生村官计划
2008 年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关于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组通字〔2008〕18号),计划用5年时间选聘10 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等职务。从2010年开始,扩大选聘规模,逐步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计划的目标。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2-3 年。
各级组织部门筛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应届或往届毕业生,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助理或其他“两委”职务的工作者,称为“大学生村官”。其的“入口”要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重点是本科以上学历和中共党员、学生干部,程序是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根本目的是培养熟悉农村情况,经过艰苦环境磨炼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和能够带头创业、带领群众共同创业致富的新农村建设的骨干力量, 着眼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优化党政干部队伍来源结构,夯实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组织基础。“大学生村官”的聘用期为2到3年,期满后的“出口”是鼓励留任村干部、择优选拔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扶持自主创业、引导另行择业、继续学习深造。
(5)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色岗位计划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由农业部牵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和科技部共同组织实施。从2013年开始,每年招募一批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推广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从事为期 2-3 年的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防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等工作。
(6)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以下简称“苏北计划”)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一种特殊形式,它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江苏省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到苏北的乡镇一级单位从事为期 1 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根据《关于实施 2017 年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的意见》文件规定,服务期间苏省财政给予志愿者每人每月 1800 元生活补贴和每人每年 550 元交通补贴,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等保险。该计划的宣传口号是:(1)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2)因为这个选择,江苏的明天更加美好;因为这个选择,我们的青春更加壮丽。(3)用一年不长的时间,做一件终身难忘的事。
4.关于促进连云港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确保全市就业形势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办发〔2022〕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2)鼓励企业吸纳就业。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见习留用补助政策不重复享受,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扩大“苏岗贷”合作金融机构范围,对吸纳就业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民营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及优惠利率支持,提升金融对就业的带动力。畅通中小微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支持中小微企业优秀青年人才直接申报评审相应层级职称(“以考代评”的职称除外)。健全职业技能等级(岗位)设置,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制,落实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等申报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稳定扩大国有企业招聘规模,在年度招聘计划中安排不低于50%的就业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制度,招聘信息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稳定公共部门就业。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高校毕业生规模。安排全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总数的10%,用于定向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新发布的招聘条件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应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倾斜,全市设置不少于1000个岗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积极动员高素质青年参军入伍,年度大学生征集指导比例达到75%,大学毕业生占比达到52%以上。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返乡就业、建设家乡,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参加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和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应聘。落实基层法官检察官助理规范便捷招录机制,畅通政法专业高校毕业生进入基层司法机关就业渠道。支持承担国家、省和市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扩大科研助理岗位规模。深入挖掘基层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等就业机会,社区专职工作岗位出现空缺要优先招用或拿出一定数量专门招用高校毕业生。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不少于200人。对到县以下(不含县政府驻地)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3年以上(含3年)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高校毕业生,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市委组织部、市中院、市检察院、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卫健委、团市委、市征兵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支持自主创业就业。落实稳岗返还、税费减免、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等政策,完善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政策,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支持。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健全教育体系和培养机制,对高校毕业生开展针对性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要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对租用市级以上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的,给予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场地租金补贴。对在校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按每人700元标准给予创业培训补贴,2022年全市组织大学生创业培训3000人。常态化举办“创响港城”“创业大集”和创业创新大赛等活动,2022年扶持大学生创业不少于1300人。支持高校毕业生发挥专业所长灵活就业,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其实际缴费给予不低于1/2、不高于2/3的社保补贴。(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团市委、市税务局、人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在连高校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优化线上线下招聘。推动高校落实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主体责任,开展好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广泛征集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重大项目等就业岗位需求,集中向高校毕业生发布并动态更新。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组织“全国百所高校院所江苏行”“江苏与知名高校四对接”“人社局长进校园”“在连院校访园区、进企业”“港城学子看港城”“连籍学子看家乡”等活动。有序开放线下招聘市场,举办“在建重大项目专场”“重点产业重点企业专场”等小规模、多批次、专业性招聘活动。用好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91job智慧就业平台和江苏省智慧就业云平台,落实好国家“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省“民营企业云聘直播大会”“数字经济云招聘”和市“校企直通”、直播带岗等高校毕业生系列专场。2022年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不少于1000场次。积极稳妥做好2022年度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及相关考试组织工作。健全高校学生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体系,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配齐配强就业指导教师,推进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打造一批名师和优秀课程。(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工商联、团市委、在连高校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技能连云港”行动,2022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5万人次。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对达到中级工以上水平的,按规定给予每人每年4000—8000元补贴,2022年组织新型学徒制培训700人。将有培训需求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符合条件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高标准举办第五届连云港技能状元大赛,开发一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帮助更多毕业生通过“微技能”拓展就业空间。(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在连高校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扩大就业见习规模。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将职业(技工)院校学生纳入就业见习范围,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等设立见习岗位,2022年募集见习岗位不少于5500个,确保有意愿的高校毕业生都能及时参加就业见习。对符合条件的参加就业见习人员,给予就业见习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上年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0%,并由见习工作部门统一购买见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的见习基地,按每留用一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对因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相应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起算。落实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广泛开展各级政务实习、企业实习和职业体验活动。(市人社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团市委、在连高校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落实实名跟踪服务。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强化教育、人社、公安等部门离校前后信息衔接,调查核实信息统一录入江苏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持续跟进落实实名服务,运用线上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小程序、基层摸排等各类渠道,与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普遍联系,为每人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确保实名登记率和跟踪帮扶率实现两个“100%”,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年末总体就业率达到95%以上。(市人社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全力开展困难帮扶。对积极求职创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实难以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积极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兜底安置,2022年开发公益性岗位200个。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高校毕业生,作为就业援助重点对象,为每人至少提供3—5个针对性岗位信息。实施青商就业帮扶“1+1”支持计划,面向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结对帮扶。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延期还款、减免利息等支持举措,延期期间不计复利、不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完善长期失业青年就业帮扶机制,强化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失业管理服务责任,提供实践指导、能力提升、困难援助等服务。(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人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团市委、市残联、在连高校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夯实就业权益保护。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加强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行为监管,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学历等就业歧视,依法打击“黑职介”、虚假招聘、售卖简历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治理付费实习、滥用试用期、拖欠试用期工资等违规行为。督促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维护高校毕业生合法就业权益。对存在就业歧视、欺诈等问题的用人单位,及时向高校毕业生发布警示提醒。举办“劳动法治进高校·工会助力新职场”系列活动,增强高校学生特别是毕业季学生的法治意识。督促平台企业切实履行用工主体责任,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启动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推动试点平台企业为通过平台注册并接单的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实名参加职业伤害保障。(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市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简化求职就业手续。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凭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在就业地办理落户手续。实施毕业去向登记制度,推进体检结果互认,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用人单位应当认可其结果,原则上不得要求其重复体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在连高校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鼓励留连来连就业。鼓励本地院校与企业联合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学生毕业当年到合作企业就业的,按每人500元标准,分别给予企业和院校就业补贴。鼓励本地院校引导毕业生留连就业,根据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连就业率提升情况给予学校奖励,同一学校每年最高奖励50万元。对企业全职引进的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购房券。企业全职引进的博士,毕业后3年内初次到我市主导产业规上工业企业、人才企业、科技型企业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本科生,分别给予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在连高校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区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作为就业工作重中之重,作为政府绩效考核和高校绩效考核内容,将帮扶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点,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举措,强化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责,密切配合,同向发力,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加快政策落实。各高校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更有针对性地办好校园招聘活动,对毕业生实行全程跟踪,形成联动促进就业的工作局面。要深入做好宣传引导,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连云港籍优秀学子奖学金”评选,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将职业选择融入港城发展,在奋斗中实现人生价值,为建设人民期待的现代化新港城贡献青春力量。(各县区人民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在连高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主要业务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毕业生就业工作涉及的主要业务包括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办就业协议书或推荐表等。下面就逐一介绍每项业务的具体办理流程。
1.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办理流程
备注:
《就业协议书》签订后,毕业生应在 3 个工作日内登录 91job 智慧就业平台(www.91job.gov.cn)按照要求填报签约信息。
2.就业协议书或推荐表遗失补办的办理流程
备注:
就业协议书或推荐表丢失需要补办的,需确认毕业生是否已签约,确保毕业生手中只有一份就业协议书或推荐表。
3.毕业生解约需补办新就业协议书和推荐表的办理流程
五、常见问题解答
1.如何获取求职就业信息?
(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就创业指导网(https://njmukdc.91job.org.cn/)是集合所有双选会、招聘信息、就业手续办理的综合性网站,可以在网站上找到各单位的宣讲与招聘信息、公考以及人才引进等各类政策信息。
南京医科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的微信公众号(zjb80689787)可以随时了解就业、创业政策和毕业派遣流程,实时掌握最新校园专场和企业招聘信息,轻松获得求职、面试技巧和其他就业、创业知识。

南医大康达就业微信公众号
(2)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江 苏 省 高 校 招 生 就 业 指 导 服 务 中 心(https://zjzx.91job.org.cn/) 从事高校招生服务和毕业生就业创业咨询、指导、培训等服务工作。网站主要包括智慧就业、招考服务、 就创培训、 苏企优才等几个模块,其中智慧就业
(http://www.91job.org.cn/)模块提供了大量企事业单位的就业招考信息、就业课程在线学习以及在线测评。
下面分别是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站及其公众号的二维码,顺序依次为从左至右:


(3)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24365校园招聘服务)
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s://job.ncss.cn/student/24365)是 2020 年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指导、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主办、各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承办、以及国内各大招聘网站协办的高校毕业生全国网络联合招聘服务平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每天 24 小时全年365天全天候的网上校园招聘服务,旨在快速、高效地解决高校毕业生生的就业问题。目前协办的招聘单位有中智集团、前程无忧、智联招聘、BOSS 直聘、中华英才网、猎聘网、拉勾网、一览英才网等,而且还有学习强国、抖音两个协办媒体。网站主要模块包括就业大市场、职位搜索、岗位精选计划以及就业指导公益课程等。
下面分别是教育部 24365 校园招聘服务网站及其公众号的二维码,顺序依次为从左至右:


(4)宏志助航-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网络平台
“宏志助航”网站(https://hzzh.chsi.com.cn/)是服务于教育部“宏志助航”帮扶计划,面向全国高校学生,提供就业能力课程学习和服务的公益性网站。
(5)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
(6)大学生村官之家https://cunguan.youth.cn/
(7)大学生村官网http://www.dxscg.com.cn/
(8)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http://xibu.youth.cn/
(9)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
(10)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www.shiyebian.net
(11)卫人就业网https://www.weirenjob.com
(11)江苏卫生人才网:
http://www.jswsrc.com.cn
(13)中国卫生人才网:
http://www.21wecan.com
(14)上海卫生人才网
http://www.shwshr.com/
(15)医药英才网
http://www.healthr.com/
(16)智联招聘
http://www.zhaopin.com
(17)前程无忧
http://www.51job.com/
(18)丁香人才
https://www.jobmd.cn/
2.就业心理如何调适?
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你是否感到缺乏自信心?面对职业抉择,是否内心“总觉得不太满意”?在求职中屡次受挫,是否感到焦虑和自卑?应对上述情况,建议你使用如下方法。
(1)正确认识自我
问自己几个问题,简单自我判断。
①我有哪些工作技能?我在工作中最擅长做哪些事?(如技术技能、沟通、文字编辑、组织管理、数据分析等)
②我的教育背景、实践经历和实习经验能够为工作单位提供哪些有价值的服务?
③我有哪些优良品质?(吃苦耐劳、坚持不懈、诚实守信等)
(2)合理调整预期
根据第三方调查公司发布求职报告指出,应届生岗位中明确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为49.5%,比2019年同期高出13%, 企业对学历要求更加苛刻,对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要求更高。
另一方面,同学们的期望薪资太高啦!本科生的平均期望薪资高于招聘薪资 5.2%,硕士及以上应届生高出 29.2%。建议大家:破除对薪酬、地域要求的执念,对未来的职业合理定位与规划。
(3)做好求职准备
心理学告诉我们,焦虑心理与准备度成反比,即准备越充分,焦虑程度越低。应对就业焦虑也是如此。提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如打造一份有亮点的简历, 准备一段令人印象深刻的自我介绍,练习露出 8 颗牙齿的自信笑容等,都可以有效地降低内心的焦虑与恐慌。
(4)树立信心主动出击
随着系列政策的扶持,加之国内就业市场逐步稳定,企业招聘能力不断回升, 大部分企业表示会延长校招的时间,接下来将会有大批岗位陆续上线。同学们要把握住政策的利好,主动出击,顺势而为, 尽早开启职业生涯。
3.线上应聘如何有效制作和投递简历?
线上应聘的简历格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系统设定的简历模板(在线投递),二是个性化简历。
(1)简历制作思路
简历制作应有“用户体验”的理念,围绕“个人经历与应聘岗位匹配度”,遵循“HR 想看什么,就最大可能的呈现出来”的技术路线,抓住 HR 关注的“求职岗位”“学历情况”“实践经验”“求职岗位是否有相关的项目经验”等方面设计制作。
(2)简历制作原则
客观真实、表述规范、语言简练、岗位清晰、重点突出,一张 A4 篇幅为宜。
(3)简历投递注意
投递时遵照用人单位要求进行(主题、附件格式等),如没有特别要求,建议主题可以设计为“姓名+院校专业+应聘职位”。正文部分内容尤其不要忽略,要认真准备一二百字内容,重点体现“单位为何吸引你”“个人条件与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表达真诚迫切的求职意愿,注意格式规范。
投递完简历后,务必做好记录。如条件许可,投递完以后,可以给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发个短信或电话联络(建议在正常的工作时间),简要推销,提醒简历已发,增加招聘单位对你的良好印象。
4.视频面试如何准备?
面试的核心是证明自己对职业的胜任。作为当前求职中能否获得职位的最后一关,要做好以下方面的准备:
(1)面试的软件硬件条件到位,确保环境安静、适宜,设备提前测试。
(2)确保得体的服装、干净的面容、饱满的精神状态、干练的发型,亲和的微笑,适宜的镜头距离。
(3)面试前,应了解应聘组织,结合人岗匹配,可从求职动机 、个人优势、职业愿景等方面做些准备,推荐“宝洁八大问” 可 作为面试问题的陪练利器。
(4)在面试过程中,尽量放松心态,稳定发挥,以轻松状态展示。
(5)面试结束时,可以准备些问题与面试官高效沟通,如请教面试官关于职位成长路径的问题,请教这次面试过程个人有哪些方面让面试官印象深刻。
(6)面试结束后,不要着急切断,请坚持保持面试状态。5.考研复试与调剂要做哪些准备?
(1)准备个人简历
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毕业院校、专业、党团员、生源地、报考院校、初试各科目成绩等信息。
专业知识:着重突出和报考专业相关的科目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 知识掌握情况,体现专业储备。
科研成果:发表的科研论文,主持或参与的课题、开展或参与过的研究,毕业论文选题和进展等,体现学术水平。
其它获奖情况:在校期间获奖学金情况、其它荣誉称号或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文体活动等获奖。
读研规划:可以将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科研规划结合起来写,陈述自己拟准备的研究方向,既可以是自己感兴趣的方向,也可以是意向导师的研究方向。
(2)了解复试内容
复试准备前,一定要先了解报考院校的复试内容,如复试流程、时间安排、材料准备、最后成绩的权重计算等,做到心中有数。
复试流程:一般复试流程分为报到、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专业面试、外语口语测试、政审、心理测试和体检等环节。
时间安排:务必牢记报考院校复试的时间和地点安排,并提前到报考院校熟悉场地。
材料准备:准备好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务部门盖章的大学成绩单。
权重计算:要查看报考院校公布的复试方案,了解复试成绩由那几个项目组成,同时了解考研总成绩的折算方法。
(3)准备复试科目
复试中一般考核性的内容包括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和英语口语。专业笔试:可以查看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复试录取办法或工作 方案,一般在会注明初试和复试的笔试科目,参考书目和大纲。
专业面试:一方面要了解报考专业的常识性内容,另一方面查阅所考专业的导师的研究方向和最新成果,阅读他们近期发表的论文、参加的课题、出版的书籍等。英语口语:以英文自我介绍为主,部分院校会考一到两个专业性问题。准备一分钟左右的英语自我介绍,突出亮点。准备一些专业相关领域的基本词汇、短语和表达句型,便于回答考官问题。
(4)调剂准备
对申请调剂者来说,最关键的是知道院校的空缺信息,并让院校知道自己的调剂要求。
注重信息的搜集:时刻关注各高校发布的调剂信息,以便在调剂系统开放时,及时申请调剂。
及早下手,抢占先机:要关注自己所报考的招生单位的复试线, 以确保自己是否能参加该校复试,如果无法参加目标院校复试即可着手联系调剂院校。
网络查询:很多网站都开通了调剂平台为广大考生提供最新的高校调剂信息。
电话询问:选定几所有可能录取自己的学校,向他们的研究生院打电话获得最新信息。
留心复试:留心所报专业各院校的复试时间。若是觉得复试表现不好,可以尝试联系尚未开始复试的学校,看能否有机会参加该校的复试。
突出重点,简洁明了:在投寄调剂申请时要分清重点,表达简洁中的。不要过多写无关内容,建议突出自己的专业背景或学术成果, 让接收院校加深对你的了解,增加调剂成功的胜算。
6.就业信息上报后,如果更换了工作单位该如何办理?
就业状况信息上报是就业统计的关键环节,为国家政策制定、高校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提供重要的参考。之后如果更换了工作单位,及时向所在学院辅导员申请在系统中退回并修改即可。
7.如何办理解约?
解约办理分为两种情形:线下纸质签约的,需要原签约单位出具书面解约函(加盖公章);线上签约的,由原签约单位或毕业生在电子签约平台提出解约申请,并取得对方同意。
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政策有哪些?
江苏省一直把促进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援助工作的重中之重,将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就业援助体系,采取多种形式,实施重点帮扶。
(1)享受求职创业补贴。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 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本省户籍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外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属于特困人员的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享受每人 1500 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发放工作在毕业学年 10 月底前完成,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可向所就读的高校提出申请。
(2)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离校 2 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其实际缴费不低于 1/2,不高于 2/3,最长 2 年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
(3)免费享受相关服务。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对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政策。
六、附录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填报流程
(1)登录学校就业创业信(https://njmukdc.91job.org.cn/)管理后台,进入【学生登录】模块。

(2)在【学生登录】模块下,输入“学校”“学号”“密码” 等信息,登录密码默认为身份证后 6 位,如果未注册,需注册后再登录。

(3)在【就业手续】模块下,选择“就业信息上报”,按照系统要求填写“毕业去向信息”“档案信息”等。

(4)根据实际就业情况,选择就业大类。目前已就业的学生可在前 6 项中选择,未就业学生可在后 2 项中选择,根据实际,逐步填写。




2.协议书、推荐表补办申请表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推荐表补办申请表
毕 业 生 基 本 情 况 |
姓 名 |
| 性别 |
| 生源 所在地 |
| 学部 |
|
专 业 |
| 学 号 |
| 原协议 书编号 |
| 申请补办原因 | ¨因遗失 ¨因解约 |
需补办材料 | ¨就业协议书 ¨就业推荐表 |
毕业生补办就业协议书/推荐表申请流程 |
应提供 的材料 | 因遗失 | ¨登报遗失证明 | 因解约 | ¨原用人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书面说明 ¨原协议书乙联 |
毕业生辅导员意见 | 签名: 年月 日 |
学部学工办 审批意见 | 签名: 学工办盖章: 年 月 日 |
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意见 | 经办人: 盖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
3.学院就业工作人员信息一览表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就业工作人员信息一览表
部门 | 姓名 | 办公电话 |
学生工作处 | 司老师 | 0518-80689550 |
彭老师 |
临床医学部 | 潘老师 | 0518-80689567 |
医学技术学部 | 许老师 | 0518-80689645 |
康复医学部 | 王老师 | 0518-80689791 |
护理学部 | 夏老师 | 0518-80689549 |
姚老师 |
药学部 | 韩老师 | 0518-80689551 |
人文与管理学部 | 王老师 | 0518-80689553 |
公共卫生学部 | 胡老师 | 0518-83083546 |
医学信息工程学部 | 孟老师 | 0518-80689611 |
外国语学部 | 曹老师 | 0518-80689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