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南京医科大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政风险动态防范管理工作办法》文件要求,扎实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工作目标
按照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要求,通过清权查险、监督防范、预警控制,着力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腐败,增强党员干部和管理人员防范廉政风险的自觉性,营造职责明确、决策民主、程序公开、运行规范、管理科学的工作氛围,着力形成重点防范、逐级管理、责任到位的廉政风险防范体系。
三、工作机制
廉政风险动态防范管理工作,坚持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实施,各单位各负其责,全院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廉政风险动态防范实行分级管理,学院党委对学院廉政风险动态防范管理工作负总责;学院纪委对廉政风险动态防范管理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廉政风险动态防范管理工作。
四、工作内容
重点围绕规范人、财、物等各个领域和环节的权力运行,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全面排查思想意识、职责履行、工作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可能引发廉政风险的问题,通过评估风险等级、梳理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加强风险预警、强化责任追究等手段,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等措施,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五、重点风险
学院将根据廉政风险动态防范管理工作要求,紧紧围绕规范人、财、物等各个领域和环节的权力运行,要求相关单位紧密结合单位实际,重点排查思想意识、职责履行、工作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五方面存在的可能引发廉政风险的问题。
(一)思想意识风险。主要是由于个人思想认识、道德修养等方面的偏差,可能造成的行为规范或职业操守偏离、失控的风险;
(二)职责履行风险。主要是由于职责不明确或管理不到位,可能造成的不正确履行职责、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的风险;
(三)工作流程风险。主要指由于工作标准和程序的不规范、不透明,可能造成的不按程序办事或违反工作规程的风险;
(四)制度机制风险。主要是由于制度不健全或缺乏有效监督制约,可能造成的权力失控、行为失范的风险;
(五)外部环境风险。主要是由于来自社会以及其他方面的影响,可能造成的徇私舞弊、权钱交易的风险。
六、风险等级
根据风险发生的机率大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损失程度评估廉政风险,廉政风险划分为三级:
一级风险:发生机率很高的;发生后将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甚至可能犯罪的。
二级风险:发生机率较高的;发生后将造成严重后果,违反党纪政纪的。
三级风险:发生机率较小的;发生后将造成轻微负面影响,须进行批评教育的。
七、防范措施
根据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和风险等级,积极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等举措,坚持不懈预防腐败的发生。
(一)加强思想教育
突出教育重点,创新教育方法,着力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管理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强化风险意识教育。通过开展理想信念、党性观念、群众观点、思想道德、廉洁自律、案例警示等系列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和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动态防范管理工作的现实意义,切实增强“有权力就有风险”、“风险无处不在、防范人人有责”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强化廉政法纪教育。采取组织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集中培训与专题辅导相结合,廉政法纪竞赛与开展学习交流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党员干部和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廉政法规和制度,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管理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
(二)界定工作职权
建立并运行职责界定机制,形成职能准确、责任明晰、权限明确的单位职责体系。
强化职能意识,开展岗位职权梳理。对相关单位各个岗位的职权进行逐一梳理,要梳理出每个岗位有哪些职责,每项职责有哪些权力,行使权力要经过哪些步骤等等,要梳理清、排查细,为廉政风险防范建设打下基础,正确引导并要求单位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严格履行职责、合理行使职权,实现管理效能的最大化。
强化责任意识,实行责任追究。进一步完善单位工作职责,强化权力运行规范,所有管理干部和工作人员必须对自己的工作行为及工作结果负责。对失职、渎职的人员,必须进行责任追究。
(三)规范权力运行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断加强内控机制建设。
加强制度建设。要紧紧抓住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薄弱环节,全面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同时要狠抓制度执行力,不能让制度成为一纸空文,要坚持在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制度执行没有变通,着力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优化业务流程。必须进一步优化各项审批和办事流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把决策、执行以及结果最大范围、最大程度进行公开,坚持阳光运作,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
(四)加强监督检查
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逐步提升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夯实防范监督责任。各单位按照廉政风险等级高低,对权力运行实施分级监控,并在监督过程中及时纠偏整改,做到重点监控与一般防范、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建立健全“谁在岗谁防范、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类防范、分级监督的廉政风险动态防范责任制。
强化防范责任考核。学院将通过专项检查、重点抽查、民主评议等有效方式,科学运用检查与评议,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等有效方法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有效推进廉政风险动态防范管理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八、工作要求
开展廉政风险动态防范管理工作是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有力举措,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把廉政风险动态防范管理工作主动融入到各单位、各具体工作岗位的履职全过程中,自觉落实防范措施,确保思想统一,认识到位。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相关单位负责人必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坚持管好自己并切实抓好本单位内的廉政风险动态防范管理工作。
(三)抓住重点,完善制度。要紧紧抓住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这一核心问题,突出抓好人、财、物等权力运行的关键岗位,从具体的业务工作流程入手,重点查找制度机制缺陷,及时发现潜在的廉政风险和管理薄弱环节,建立并完善与人、财、物等密切相关的管理审批事项的防范机制,形成更加规范和配套完善的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四)加强监督,务求实效。学院将把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范机制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廉政风险动态防范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