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
全体教职员工
二、考核内容
1.集中学习出勤率。党群工作办公室负责集中学习内容的协调安排,明确计算考核学分。
2.个人自学。包括完成规定阅读、自主选学的情况。
3.学习成果。包括学习笔记、读书报告、学习心得、调研论文、承担项目等。
三、考核形式
采用年度积分制分类考核。满分为100 分。考核对象达到90 分以上为优秀,80-90 分为良好,60-80 分为合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计分办法
1.学习出勤率(60 分)。凡要求考核对象参加的各类形势政策讲座、理论辅导报告、讨论交流会、中心组学习等出勤率满90%,计60 分;出勤率每减少10%,相应减10 分。
2.学习成果情况(20 分)。考核对象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每篇得5 分;参加全院性学习交流,每次得5分;完成对学院改革发展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报告每篇得10 分。本项累计分数不超过20 分,重复内容不计分。
3.学习笔记情况(10 分)。个人学习笔记记录全面、认真得10 分,较好得5 分,完全没有学习记录的为0 分。
4.其它加分情况(10)。
(1)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及其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调研、学术、理论等文章,每篇5 分;
(2)在报刊发表理论文章或思想评论每篇计5 分;
(3)主持党建、思想政治等市厅级课题每项计10 分;
(4)以上各项累计不超过10 分。
五、考核操作
学院党委印发《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职工理论学习记录本》,作为学习考核的载体。党群工作办公室每年年底进行考核、公示。
六、结果运用
学习积分作为干部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年度学习积分考核不合格的教职工,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党群工作办公室。
中共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委员会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