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篮球场围网与照明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7-30      访问次数: 298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篮球场围网与照明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D2020073001

为满足体育教学需要,我院拟对新建篮球场围网与照明安装项目进行招标。凡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施工单位均可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名、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一、综合说明

1.招标单位: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2.项目名称:篮球场围网建设与照明安装项目

3.建设地点: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

4.建设规模及内容:施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清单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工程规范,验收合格

7.工期要求:20日历日

 二、投标报价

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人需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以及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信息价编制投标报价文件,投标人报价前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设计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勘查项目现场条件。

投标人报价取费时应充分考虑项目实际情况、拟采取施工方案以及施工期间因市场政策变化、不可抗力等因素带来的成本风险,依据国家最新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进行编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并提供2019年度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成立不足1年可不提供)。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参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营业执照范围须包含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投标人具有类似相关工程业绩的,须提供相关合同文件及竣工合格证明(有建设、监理、设计等单位签署意见的证明文件)以备查验。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造价、设计服务的;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流程

1.对符合学院要求的投标单位应提交企业相关资料,学院招标部门对投标人进行登记,购买招标文件(含图纸和招标清单),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通过审核并缴纳保证金成功后方视为应标成功。无故不参加投标的,扣除保证金的20%作为违约金以示投标的严肃性。中标单位保证金转为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后支付(无息),未中标单位保证金十五日内返还(无息)。

3.请投标人(个人无效)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之前自行办理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相关业务,投保保证金和标书费缴纳须采用投标人对公账户转账的方式,分别转账至学院对公账户,学院财务处不接受个人或现金缴纳。退还保证金时,由学院对公账户转账至投标人对公账户,投标被委托人人或其代理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代缴,否则作废标处理。

开户名称: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银行账号:10440501040007325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连云港朝阳东路支行

投保保证金和标书费缴纳截止时间202081016时前(北京时间)。

五、投标书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代表参加则无需此项,被委托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投标函等;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税务登记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件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业绩证明、围网小样、灯具样品以及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报价文件(商务标);

5.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技术标)。

以上材料文件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投标书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和工程量编制。投标文件须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封面上务必注明投标单位全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盖公章,不符合要求的作废标处理。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代理人密封后带到开标现场,统一交予评标小组。投标人在开标时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以便备查验证登记。

六、评标方法

1.本工程项目评标工作在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采购招标工作监督小组的监督下,由采购招标工作小组组织评标。在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定的情况下确定中标人。对未中标单位,招标人将不作任何解释。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施工方案、技术能力优劣顺序排列,具体打分如下:

 

评审因素

分数

     

投标书制作

5

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整齐,符合文件要求的(5分);反之并存在疏漏的,按每项扣除1分,扣完为止。

 

 

 

 

 

投标报价

40

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40;基准价根据投标人报价情况,由评标小组依据合理低价确定。

 综合实力、财   

3

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营业执照、专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根据企业资质规模评分,最高的2分(横向比较);规模根据企业上一年度审计财务报表,最高得1分,未提供审计财务报表的不得分。  

社会信誉

3

投标人信誉和知名度(横向比较):好(3分);较好(2分);一般(1分)。  

企业市场

      

3

有违规行为的一次扣2分;有市场不良行为纪录或通报批评一次扣1分。没有违反市场行为的得满分。

围网小样

灯具样品

15

提供围网小样、灯具样品得5分,不提供此项不得分;根据提供围网小样、灯具样品的材料规格、技术参数进行横向比较,优得4-5分,良得2-3分,差得1分;根据招标文件及现场要求提供不同围网小样并能详细说明技术规格、性价优劣等,对回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优得4-5分,良得2-3分,差得1分。   

项目业绩

3

投标人提供同等及以上建设规模的类似工程业绩且达到合同目标每一项加1分,最高得2分;工程项目获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奖(以证书为依据)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得1分;类似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至项目招标公告之日3年内有效。

项目负责人答辩

5

根据项目负责人对施工范围场地熟悉情况及拟施工方案、计划安排等回答情况进行横向打分,优得4-5分,良得2-3分,差得1分,不答辩不得分。 

技术响应

3

响应材料品牌的,得1分;响应材料规格、技术参数并提供主材样品的,得1分,提供样品优于招标要求材料规格、技术参数的加1分。

质保及承诺

2

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质保期每增加1年加0.5分,最高得1分;其他承诺酌情给分,得0.5-1分。

 

 

 

工期目标

2

工期目标满足招标工期要求,得1分,否则不得分;优于招标工期加1分。

质量目标

2

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否则不得分;优于招标文件加1分。

安全文明

      

2

安全文明施工符合要求及计划措施合理,各得1分,合计2分。

施工方案

12

对投标方施工方案进行横向比较评分。平面布置符合现场实际合理得2分;施工机械、劳动力安排均衡得2分;施工方案管理措施到位得2分;根据分部分项工程或重难点项目技术方案合理性进行评价,优得5-6分,良得3-4,差得1-2  

合计

 

商务标82分,技术标18分,合计100

 

 





































计上述最终总分,即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结果,按照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中标候选单位。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所报业绩及投标全过程所提供所有信息的真实性的最终核实权,若经考证所提供信息不真实,则取消其中标权,并视情节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由招标人确认。

5.评标结果产生后3个工作日内挂网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即向中标单位发书面中标通知书。

七、招标报名与技术交底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730~2020810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有意向的投标单位须独立的向学院招投标管理中心索取招标清单(需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元),投标人自行在学院官网下载招标文件将投标报名表提交至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行政楼303室招投标标管理中心(二)(节假日除外)或者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投标人自行在学院官网下载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龚老师             联系电话:0518-80689890

电子邮箱:kdztb@njmu.edu.cn

2.投标人资格审核材料:被委托人单位证明(被委托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企业经营执照等文件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证明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等。

3.投标人须安排工程造价和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接受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招标范围、清单、现场情况等。

4.统一技术交底时间:

2020 86~7日(16:00-17:00

项目联系人:黄一鸣         联系方式:13048695869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20811日上午830(北京时间)

  点: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行政楼307评标会议室

九、合同签订和主要条款

1.合同签订:接到中标通知书起5日内必须到甲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中标(除双方协商时间签订);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即生效;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主要条款:

1)合同工期:20个日历日;

2)合同类型:固定单价合同

3)付款方式:①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70%,经审计审定后付款至审计金额的95%,尾款5%两年保修期满后付清(不计利息)。

4)审计方式:审计核减率(送审价和审定价差额与送审价之比)低于5%,审计费由院方支付;核减率5%-8%(含)的,审计费由施工方承担20%,院方承担80%;核减率8%-10%(含)的,审计费由施工方承担80%,院方承担20%;核减率超过10%的,审计费由施工方全部承担。

5)结算方式:工程量按实核算,价格由审计部门审核;竣工验收合格后报结算。

6)明确合同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

7)其他合同条款参见江苏省建筑工程标准合同。

十、其它要求

1.本招标书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受邀投标单位一旦决定接收本邀标书并参与投标,即被认为接受本招标书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2.无论何种原因,投标单位未在开标时间到达开标现场或未提交投标书的,将扣除20%的投标保证金以示投标严肃性。

3.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不符合本招标书要求的标书视为废标。

5.是否应标,遵循完全自愿原则,招标方不对依照规定程序产生的评标结果进行任何解释。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0730

 

 

 

 

 

 

 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