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2018-09-30      访问次数: 448

    为推进我院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精品课程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专业建设要求及教学工作实际,将启动精品课程建设工程,为使这项工作规范有序,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根据我院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思路,以推进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充分发挥精品课程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师资队伍和教学条件建设,整合优质教学资源,革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师资队伍和教学管理水平,以精品课程建设,带动学院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进一步规范课程管理,提高课程质量和教学水平,从而推进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二、基本内容和要求
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是我院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学院定位与特色合理规划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要做到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体现先进性、科学性和示范性。要以精品课程建设带动其他课程建设,通过精品课程建设提高学院整体教学水平。在组织规划精品课程建设时,要以基础课和专业主要课程为主,充分考虑学科与专业分布以及学院教学工作的示范作用,要把精品课程建设与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相结合,保证精品课程的可持续发展。具体要求如下:
    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课程负责人原则上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授或优秀的副教授担任,主讲教师应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并具有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的教师担任。通过精品课程建设逐步形成一支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学缘结构合理,专兼职教师比例适当、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
    2.深化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
准确定位本门课程在应用型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正确处理本门课程与专业课程体系改革与发展的关系,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课程教学内容要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成果。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集成、深化优秀教改成果,体现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3.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根据课程内容和特点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有针对性地采用任务驱动、项目导向、案例讨论、启发式、探究式等教学方法,引导学生积极思考,提高教学效果。建立课程网络教学平台,相关的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教案、习题、实践教学(含实习与见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在校园网开放,并在校园网上开展辅导答疑等教学活动,鼓励将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上网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大力推动学生利用网络环境进行自主学习。
    4.重视教材建设
    精品课程要有一套完整的、较好体现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要求的选用或自编特色教材(包括配套的教材、教学指导书和教学参考书),并为学生的自主学习指定适当的文献资料,同时要做到实验教材配套齐全,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积极使用多媒体教材。选用的教材应是同行公认的优秀教材,发展迅速、应用性强的课程应使用近三年出版的教材。
鼓励教师自编特色教材,自编特色教材需具有我院特色,对提高学院的声誉和知名度有积极作用;能够体现专业特色的实践教学类教材、校企和校院合作类教材;在没有可征订或可选的教材,能够填补必修课程教材空白。
    5.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并重。要高度重视实验、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实践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精品课程负责教师要亲自主持或参与设计实践教学环节,根据课程改革目标,优化实践教学的形式、内容和方法,大力开发设计性、综合性实验项目,开放实验室,建立与课程目标相一致的实践教学体系。
    6.注重考核方法改革与试题(卷)库建设
积极探索建立符合现代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的考试制度。考核方式多样化,考试内容注重综合能力考核,推行过程性考试、实验技能考试等多种考试模式,启动精品课程试题(卷)库建设,通过推广使用试题(卷)库,逐步实现考教分离,根据学生成绩分析,及时反馈教师教学信息,督促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
    7.规范课程的教学管理。精品课程应制定科学现代的教学规范,既尊重教师的创造性和教学自主权,又有章可循,保证教学活动中的各环节有序运行。同时,建立完整的教学和管理文档,积累原始依据和素材,不断总结教学改革经验成果,保障精品课程的可持续发展。
    8.课程特色和教学效果。精品课程应具有自身的鲜明特色,教学效果优秀、学生满意。
    三、申报与评选
    1. 申报范围与条件。申报院级精品课程立项建设的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各专业的主要课程,申报课程一般要求在院内连续开设3年以上,申报课程的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并承担和组织该门课程的理论和实践教学,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同时拥有结构合理、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学团队。
    2.申报程序。申报工作原则上每两年一次。由课程负责人申请,须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由课程所在系(部)签署推荐意见向学院申报。
    3.评审立项。精品课程建设的立项由课程负责人申报,所在系部审核并推荐,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后,报学院审批,发文确认为院级精品课程并下拨建设经费。
    四、建设与管理
    1.院级精品课程的规划、指导、检查和评估验收由教务处负责。
    2.院级精品课程实行课程负责人负责制。负责人要把握好课程的总体水平和建设进度,统筹安排课程建设经费,对课程年度检查和鉴定验收负全面责任,并按学院要求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3.院级精品课程须将相关的教师队伍、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案、习题、教材及参考书、不少于50分钟的教学现场录像等课程资源通过学院“精品课程网站”对全院师生免费开放,授课教师要承诺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承担精品课程的教师要积极使用该网站进行课程教学和辅导,并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网站的维护和内容更新工作。
    4.学院组织专家对课程建设期间采取中期检查、随机抽查和验收评估相结合的动态管理机制,中期检查和验收评估按照《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精品课程评估标准》执行。中期检查不合格的课程,停拨建设经费,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申请续拨经费。
    5.院级精品课程建设期一般为2年,建设期满通过结题验收者,享有“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精品课程”称号,院级精品课程称号有效期为5年。
    6.凡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结题或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可申请延长一年结题,对于届时无故不参加结题或仍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学院将收回建设经费,取消该课程负责人三年内申报精品课程立项建设项目的资格。院级精品课程结题验收后应做好后续建设工作,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需要,及时充实、更新、提升课程建设成果,不断提高课程质量。
    五、经费使用与管理
    1.院级精品课程所需经费由学院按财务规定统一划拨,按理工科2万元/门,文科1.5万元/门标准执行。经费采取专款专用,分期拨发,首次下拨总资助经费的50%,通过中期检查后下拨总资助经费的50%。
    2.经费支出范围:主要用于调研差旅费、图书资料打印复印评审等费用、课程录像的录制费用、参加有关课程建设的学术会议费、网站建设与维护费等。
    3.经费的使用
    课程建设经费由课程负责人负责支配,经所在系(部)主任审核,教务处审批后方可报销。经费须严格按计划使用,严禁挪用和无计划开支。各院级精品课程建设负责人在汇报课程建设进展情况的同时,须汇报经费使用情况。

    六、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