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康达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2-07      访问次数: 319

各系、部,部门,直属单位,康达研究院:

 为推进我院民主管理,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促进我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师法》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南京医科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方针,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更好的发挥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团结广大教职工,为构建公正、文明、幸福的和谐校园而努力奋斗。

二、主要任务

(一)听取、讨论学院工作报告;

(二)听取、讨论《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十三五”规划》;

(三)听取、讨论《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奖励办法》;

(四)听取、讨论《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

(五)选举产生康达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

(六)征集代表提案。

三、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16128

地点:医政楼报告厅

四、教职工代表

(一)本届大会代表构成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以各系、部,部门,直属单位等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二)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70%,同时兼顾党、政、工、团各方面人员。女教职工和青年教师应占一定比例。

(三)代表名额为教职工人数的30%左右。

1.各工会小组于1124日前完成参会教职工代表选举工作,并填写代表登记表报达大会筹委会资格审查组。

2.大会代表团

代表团

系、部、部门

人数

第一代表团

党群工作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监察审计办公室、财务处、理学部

13

第二代表团

教务处、外语系、护理学系、药学部

18

第三代表团

图书馆、基础医学部

16

第四代表团

学生工作处、信息网络中心、体育部、人文与管理学系

16

第五代表团

资产管理办公室、后勤保卫处、临床医学部、公共卫生与预防学系、康复医学部

14


五、选举产生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

 大会选举产生康达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委员15名候选人17人由大会各代表团提名产生,经大会差额正式选举产生执委会委员。125日前各代表团完成候选人推选工作,并将名单报送大会筹委会资格审查组。

六、提案征集

 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由教职工代表1人提出,教职工代表3人以上附议(3),由各小组汇总后交大会筹委会提案组审查立案。提案征集截止时间为2017115日。



中共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委员会

201611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