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习目的和要求
毕业实习是学生在大学期间的最后学习阶段,是学生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解决实际和专业学科中的具体问题的实践过程。通过毕业实习,学生巩固和提高所学的专业知识,掌握基本工作方法,培养工作思维能力,运用和获取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独立工作的能力。
二、实习管理工作职责
(一)学院
在教学分管院长领导下,由教务处,系、部,学生工作处组织实施,具体负责督促实习计划的执行,及时处理和解决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教务处,系、部,学生工作处在工作中应互相支持,通力合作,共同做好实习生的管理工作。
1.教务处、实习管理科职责
1)在教学工作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制订全院实习、见习教学相关规章制度。
2)全面负责教学基地建设。包括实习基地、实习医院、教学医院、附属医院的遴选、评估、协议签订和挂牌等工作,以及协调系、部和教学基地的关系,推动教学基地建设。
3)安排各专业实习管理工作和实习教学质量监控。建立毕业(临床)实习教学质量监控指标体系,组织实习教学检查,评议教学质量,汇总教学基地的教学情况,定期召开各实习单位实习管理人员会议,研究和解决实习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协调系、部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生实习前教育和进、出点工作。
5)负责对各实习单位临床带教教师的培训和培养。
6)做好学生毕业实习鉴定工作。
2.系、部管理职责
1)毕业实习教学是各系、部主要教学工作之一,由系、部主任全面负责,并选择适量的教师负责实习教学管理工作。
2)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制定(修订)本专业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3)配合实习管理科进行教学基地建设,会同教务处实习管理科、年级办公室组织好实习前教育和实习生进、出点工作。
4)了解各实习单位教师带教和学生实习情况,研究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组织落实毕业理论考试、技能考核及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
5)根据学院毕业实习教学质量监控计划的安排要求,积极配合、参与对实习教学过程的监控,不断提高实习教学质量。
6)配合教务处实习管理科做好带教教师的培训和培养工作。
3.学生工作处、年级办公室职责
1)确定各实习基地实习生名单,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和培训;会同教务处实习管理科组织好实习前教育和实习生进、出点工作。
2)了解各实习基地教师带教和学生实习情况,会同实习管理科研究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3)加强实习生管理,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关心学生生活,解决存在的问题。
4)根据学院毕业实习教学质量监控计划的安排要求,积极配合、参与对毕业实习教学过程的监控,不断提高实习教学质量。
5)组织做好“优秀临床带教教师和优秀实习生”的评选、奖励和审核工作。
(二)实习基地
实习基地受学院委托,对实习教学全面领导和统一安排。
1.教学管理部门
1)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由专门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实习生工作,包括实习生的生活、实习安排、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及纪律考勤,并经常向学院汇报学生的实习情况。对违反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学生,及时向学院提出,并给予必要的处分。
2)定期检查实习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和处理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实习质量。
3)按实习计划制定实习轮转表。
4)对每科由于病、事假连续缺实习一周以上的实习生报学院实习管理科并共同研究是否需补实习,及安排补实习的方法。
5)实行实习导师制,导师是各医院相关科室医师,必须具有主治以上职称,全程指导学生的实习、学习。一般一位导师负责指导两个学生。
2.实习科室
各实习科室是直接进行毕业实习教学的组织。由科室主任负责领导工作,并组织全科室工作人员共同关心和完成教学任务,各科应指定一名高年资工作人员,协助主任管理此项工作。具体任务是:
1)实习生初来或接班时,进行入科教育,负责介绍科室情况,包括组织领导,规章制度,职责范围,并分配工作。
2)根据实习计划要求,做好具体安排,指导实习进行,并经常检查实习大纲的完成情况,解决存在问题。
3)严格检查实习生的工作及其完成情况,全面关心他们的德、智、体的全面发展,掌握实习生的服务态度、劳动纪律等情况,开展表扬与批评,定期向领导汇报实习生情况。
4)实习结束时,根据有关规定,对实习生的学习成绩和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评定成绩,填写考评表。实习考核办法见后。
3.带教教师:
1)本着“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原则,按各科实习大纲进行毕业实习教学,全面指导实习生的实习工作,从严治学,在思想品德和专业学习方面严格要求实习生。
2)带教每位实习生进行科室日常工作,督促实习生及时完成自己的各项工作,认真修改、签名,指导实习生掌握各种常用文书的书写。
3)工作时结合案例讲解基础理论、工作经验,讲观察重点、处理方法,培养实习生的工作思维、表达、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指导实习生完成各种技能操作。
5)指导实习生参加单位的重大活动。
6)认真指导和训练实习生独立开展工作,以免出现差错。
7)认真指导实习生完成毕业论文。
三、实习生组织
实习生以实习单位为单位,成立实习组,主要任务是在实习单位领导下做好学生实习期间的学习、生活、思想方面的工作,实习组设正副组长,其分工如下:
(一)组长
1.全面负责实习组工作。掌握同学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协助带教教师对学生进行考勤;了解同学对实习的要求和意见,并及时向实习单位和学院有关部门汇报。
2. 负责传达和布置学院和实习单位对实习生的要求或任务。
3. 负责全组实习生的政治学习和思想工作。
(二)副组长
1. 协助组长工作,负责实习生的生活管理。
2. 负责物资和财务工作,管好实习生的补助费发放等。
四、实习纪律和请假制度
1.实习生必须遵守学院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遵守实习生工作职责。
2.实习生应遵守实习单位的作息制度,和实习单位工作人员一样考勤,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旷课)。
3.实习期间不安排寒、暑假,法定假日内(包括星期天)在服从实习单位工作安排的前提下,应在原地休息,需要离开本地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4.除春节假可根据实习单位情况进行调休外,其它节假日一律不予调休、补休、积休。
5.实习生的病假应有医院保健医生或指定就诊医生的诊断证明,并原则上在原地休息或治疗,如病情需要离开本地休息或转院诊治者,须经实习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学院批准后方可离开。
6.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学生在实习期间可累计请10天双选假),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批后方可离开。请假1天由科室批准;1天以上,3天(含3天)以内由医教部门批准;3天以上,5天(含5天)以内由实习单位领导批准;5天以上者经实习单位同意后,再报学生工作处,由教务处批准、实习管理科备案。假满回医院必须办理销假手续。
7.凡不经请假(含未批准)离开实习单位,或请假后又无故超假,或未履行规定的请假、续假手续者,一律按旷课论处。旷课一天按六学时计算,累计学时按学籍管理处理。
五、实习考核
1.考核内容:思想道德、工作态度、劳动纪律、业务水平、专业技能、工作实绩等。
2.实习科室考核办法:
1)实习生在各科室实习结束后,必须完成出科小结、工作记录、技能操作记录,参加由科室组织的出科考试(包括理论和技能),由带教教师和科室主任根据实习生工作表现、文案书写、技能操作、出科考试成绩对各位实习生做出鉴定,并评定成绩。
2)整个实习结束前,学生将自我实习总鉴定填写好,交实习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交至学院,存入学生档案。
3)毕业考试或毕业论文答辩:实习生必须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毕业理论考试和毕业技能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