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2016年12月修订)

发布时间: 2018-09-25      访问次数: 3953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个性培养”的现代教育理念,实行柔性化学籍管理,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南京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从实行个性化培养的教育理念出发,给学生以更多的选择机会,对已经取得我院正式学籍,进入我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就读的学生,学院根据学生学习兴趣、学习能力和特长,提供调整主修专业的机会。

第三条  学生调整主修专业还需与学院的教学资源和社会需求相适应。在目前学院教学资源尚不很丰富的条件下,当出现想要转专业人数大于实际可接收人数时,按照学院相关规定进行选拔。

第四条  本细则不适用于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而申请转专业学生。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五条  转专业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严格遵循规则与程序,统一考试,双向选择,宏观控制,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结果透明。

3.学院宏观控制转专业人数,转入人数比例控制在本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20%。

4.对于高考文科申请转入只招收理科考生专业的学生,除满足本细则第四章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考试外,还必须降级就读。

第三章专业分类

第六条  根据我院专业设置、教学资源、社会需求等情况将我院普通本科专业分为两类,控制类专业和非控制类专业(具体分类学校将根据专业设置情况作适时调整)。

1.控制类专业: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

2.非控制类专业:预防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药学、药物制剂、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医学信息工程

第四章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第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转专业:

1.热爱祖国,勤学上进,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全日制在读一年级本科生(不含专转本学生)。

3.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4.申请转专业学生完成本专业大学一年级全部必修课程学习,且已考试的必修课程没有不及格记录。

5.申请转入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第一学年所学课程(不含军事、体育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25%、申请转入临床医学专业(全科医学方向)学生第一学年所学课程(不含军事、体育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30%。申请转入非控制类专业绩点排名不做要求。

第五章转专业工作程序

第八条  转专业工作按下列程序、时间安排和要求进行:

1.每学年第二学期末,由学院教务处提出可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专业目录和拟接收人数、接收条件及相应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并向全院公布。

2.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自愿报名,第二学年开学初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表),交学生工作处审批,汇总后交教务处。

3.对申请转入专业的人数少于或等于该专业计划转入数1.2倍的,可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对申请转入专业的人数多于该专业计划转入数1.2倍的需进行笔试,笔试后按照1:1.2进入面试。

4.转专业最终录取方案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所有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照百分制记录(笔试无论考核几门,最终笔试成绩折合成一个百分制成绩记录);综合成绩折算办法:只有面试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100%;既有笔试,又有面试的,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

5.学院按照可接收人数和总评成绩确定录取人选,教务处将初步结果向学生公示。

6.教务处对《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进行终审,报主管院长审批后发文。

7.中途申请放弃转专业者,须在学院发文核准转专业之前提出书面申请。

第九条  转专业后学籍及课程修读:

1.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转入专业报到上课。教务处负责办理新专业就读注册手续。

2.学生转入的专业应将转入学生编入该专业序列进行管理,选拔类转专业学生一般可编入相同年级就读;

3.转专业学生从转入学期开始按转入专业的标准缴纳学费。

4.转入新专业的学生需补修所缺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主要课程。

5.转入新专业的学生按照转入专业教学计划审核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

第六章

第十条  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以往细则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