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重修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 2018-09-25      访问次数: 1374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规定,在校学生可以申请课程重修,现对学生重修规定如下:

1.申请对象

1)课程考试经补考仍不及格者。

2)旷考、违纪及考试作弊者。

3)课程考试已经及格,但期望取得更好成绩者。

4)因病假、事假缺课不能参加考试者。

5)其它可以申请重修者。

2.办理时间

每学期开学第三周。

3.办理手续

1)教务处公布重修有关事项。

2)重修学生根据课程考试时间,网上报名。

3)信息核对。

4)学生申请重修并办理完各项手续后,不得更改。

4.其它说明

1)重修视报名情况分为单独开班(20人以上)和跟下一届相同专业同班学习。

2)重修均需参加重修考试。

3)课程重修次数不限。

4)无特殊情况,重修不得申请缓考。

5)参加重修考试的学生必须向监考老师出示《学生证》。

6)课程经重修后,成绩以高分记,可以获得学分绩点。

7) 对于有实验成绩的课程重修,,如学生因故不能参加实验考试,教研室可直接按理论考试折算出成绩。

8) 参加重修考试违纪或作弊按《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考试违纪与作弊处理办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