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度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中期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入选2018年度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培养对象 | 培养类别 | 从事专业 |
1 | 张海林 | 优秀教学团队 | 护理学 |
2 | 顾金媛 |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 医学信息工程 |
二、考核内容
根据《2018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对培养对象进行中期考核,主要考核培养对象培养期内的师德师风表现、教学科研业绩、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
三、考核办法
1.请考核对象提交《2018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附件1,提交纸质2份和电子版)、《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中期考核表》(附件2,提交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以及《2018年度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中期考核汇总表》(见附件3,提交电子版),并提供附件材料2套,内容包括:培养期内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主要论文论著代表作(培养期内发表论文的中国知网查询目录)等复印件(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
2.学校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书中期工作计划的,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四、时间安排
请考核对象于5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交至党政办公室(行政楼401室),电子版发送至kdrs@njmu.edu.cn。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党政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李梓源、胡亮,联系电话:0518-80689519、80689529.
附件:1.2018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doc
2.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中期考核表.doc
3.2018年度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中期考核汇总表.xls
党政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