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南医大康(2018)46号)文件精神,拟对我院高层次引进人才开展中期考核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6年9月30日之前与学院签订引进人才协议的高层次人才。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引进人才协议约定的学术目标内容,对人才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术任务、实现工作目标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其学科建设与科研方面的业绩成果。
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中期考核表》、《<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引进人才协议书>任务完成情况一览表》。
2.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高层次引进人才进行现场考核,被考核人进行述职并答辩,专家根据述职答辩情况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3.公示考核结果。
四、考核要求
1. 参加中期考核的高层次引进人才须制作汇报PPT,全面、系统地进行汇报总结,并就专家的提问进行答辩。
2.请参加考核的高层次引进人才,于2019年12月20日前,向学院行政楼406党政办公室提交如下材料,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kdrs@njmu.edu.cn 。
(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中期考核表》(附件1,纸质版一份、电子版);
(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引进人才协议书>任务完成情况一览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电子版);
(3)汇报PPT(电子版);
(4)附件材料(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包括聘期内取得的课题项目批件、鉴定书、发明专利证书、获奖证书、教学证明材料,论文(期刊首页、论文首页)、著作(首页、目录页)等复印件,所有成果的知识产权均需属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附件材料单独装订成册。
附件 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表20191213.docx
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引进人才协议书》任务完成情况一览表xls.xls
党政办公室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