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系部,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19〕11号)有关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初审、教育厅组织专家集中审核,今年下半年我院共认定通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174人(具体名单见附件173-181页),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至24日。
对公示结果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办反映。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18-80689519,电子邮箱:kdrs@njmu.edu.cn。
附件: 2019年下半年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pdf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党政办公室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