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8年下半年进修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9-06      访问次数: 1255

各系、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内涵建设,完善学院青年教职工培养体系,促进青年教职工在各学科前沿开展进修和学术交流,实施“人才强院”战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根据学院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中整体各项要求,采用组织推荐与个人申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选派。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专任教师应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够胜任一门及以上主干课程讲授任务。

3.管理人员应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有团队合作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5.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主持院级以上课题或院级重点课题、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职工,可优先推荐。

三、培养方式

根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和计划安排以及明确工作目的和要求,落实符合本计划选派条件的教职工参加进修学习。申报、落实本计划时应选择与自己岗位、学科和专业相匹配的单位。其中,专任教师接受学校、学科和导师须符合以下条件:

1.学校:教学科研水平高、师资力量雄厚的国内重点高等学院,原则上应是具有博士学位授权资格的高校。

2.学科:优先考虑国家重点学科、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科研基地和优势学科。

3.导师:实行导师负责制,指导导师原则上应具有正高以上职称,师德高尚、学术造诣高深、主持并承担能让入选青年教师参与的教学、科研项目。

在结束进修任务后,各部门要及时组织派出教师汇报主要收获,将进修成果落实在在今后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中,做好总结工作。

四、进修内容

派出部门、入选青年教职工与接收单位共同协商制订进修计划,并在进修单位指导下,根据本人进修要求和目的,完成进修学习。进修期限一般为3个月到半年。期间,部门领导负责检查、督促执行情况。

五、申报材料和时间

请申报并获得学院推荐的青年教职工,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学院进修申请表》(附件1),所在部门填报《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进修汇总表》(附件2),并于914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进修申请表和进修汇总表交至党政办公室401室。联系人:李梓源,联系方式:051880689519

申报教职工应事先征求拟接收单位同意,专任教师应经所在系部和教务处同意后方可申报。

六、考核与管理

1.入选教职工进修期满后,应按要求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进修鉴定表》(附件3),接收单位应对其进修期内学习、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果等情况做出考核评价。对教职工个人的进修考核结果将存入其个人业务档案。教职工所在部门要组织成果汇报交流,全面总结并落实进修成果的应用。

2.对不认真完成本项目进修计划、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的教职工,将视实际情况决定影响年度考核、奖励以及暂缓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

  

附件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进修申请表.docx

     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8年下半年进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进修鉴定.doc  

   

  

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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