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部门,直属单位,康达研究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第五期“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增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与条件
1、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基本申报条件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35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入选名额不低于20%。贡献特别突出者,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2、江苏特聘教授、在培养期的“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不得申报第三层次培养对象。.
二、选拔和推荐名额
我院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名额:1名。
本次选拔实行限额推荐。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三、选拔程序
1.各部门限报1名;
2.学院组织专家初评并在院内公示;
3.公示期结束后,申报人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由学院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厅;
4.省委组织部组织专家评审。第三层次培养对象人选评审结果报省人才办主任会议审议通过。
四、有关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把握选人标准,根据分配指标,遴选确定推荐人选。
2. 申报人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涉密信息不要在网上填报。填报申报材料,要认真、规范、真实、完整。上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申请书》一份、附件材料一份。均按人员分别装袋,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
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A3纸)一份,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
请各部门于5月1日前将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有关材料报院长办公室。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518-80689519,邮箱:grace6069@njmu.edu.cn。
附件:1.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增选推荐人选汇总表.xlsx
2.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doc
院长办公室
2018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