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终业务受理及报送2017年度财务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1-24      访问次数: 1103

 

各系、部,部门,直属单位,康达研究院:

为了做好2016年度财务数据结账及2017年度预算编制工作,依据学院院务会决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终业务受理时间安排

 1.财务处将于20161223日至201718日期间停止受理日常报销业务。

2.依据《关于下达2016年度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连云港校区)经费预算分配指标的通知》南医大康财[2016]1号文件精神,财务处对各类日常维持及专项项目经费进行清理,请各部门结合自身情况,提前做好项目结转申请工作。

 3.依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连云港校区)财务报销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学院各类经济业务票据取得后必须在本年度报销,只有在本年度12月份取得且因特殊原因没有及时报销的票据,可以在次年第一季度内报销。”的规定,请各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报销相关票据。

二.报送2017年度财务预算数据

 1.为使有限的资源应用在迫切需求的项目,提升我院综合竞争力,请各部门结合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及2017年工作重点,及时报送2017年度财务预算。2017年度财务预算数据报送截止时间:20161231日。

 2.学院2017年度依然采用“日常维持经费” 项目与“专项经费” 项目相结合的预算申报模式,特别是对于涉及实验室建设(大型设备购置) “专项经费”项目,请各部门切实加强项目论证工作,财务部门将依据“无论证不立项”的原则汇总整理各部门“专项经费”预算项目。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6年11月24日  

  

附: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连云港校区)日常维持经费申请表.xls

    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连云港校区)专项经费申请表.xlsx

    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报告主要内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