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连云港校区)学院空调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5-11-19      访问次数: 416

根据学院运行的实际需求,决定对学院空调维保项目进行对外招标,特发此公告,请符合招标要求的维保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一、综合说明

  1、招标单位: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2、项目名称:空调维保项目

  3、维保区域:行政楼、医政楼、图书馆、大学生活动中心及报告厅

  4、维保要求:满足学院使用要求、达到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5、维保时间:一年

二、投标报价

本工程招标方式为院内公开招标。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报价,投标人报价前应认真查看设备清单和技术要求,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勘探现场,结合现场情况进行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空调维保资质,具有相关科教文卫等单位的维保业绩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履行合同相适应的技术与经济能力;

  3、能承担与投标价相适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

  4、具备独立承揽招标工程项目的资质和条件;

  5、投标企业具有相关设备维保能力,在维保中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四、招标流程

  1、对符合学院要求的维保单位应提交企业相关资料,招标经办人对报名单位的资格进行预审,投标人需现场购买招标书、设备清单以及技术要求等(招标文件购买费用300元整);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5000元整,通过审核并缴纳保证金后方视为应标成功。中标单位保证金转为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后支付(无息);未中标单位保证金一周内返还(无息)。


五、投标书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代表参加则无需此项);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等文件复印件;

  3、相关业绩证明、资质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投标报价要求

编制须包括维保项目管理制度,维保人员配备,维保方案,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等。投标文件须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封面上务必注明投标单位全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盖公章,不符合要求的作废标处理。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代理人密封后带到开标现场,统一交予评标小组。

六、评标方法

  1、本工程评标工作在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监察办公室监督下,由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组织评标小组进行评标。在招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根据合理最低投标价确定中标人(经评标小组认为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作废标)。

  2、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七、招标报名与技术交底

  1报名审核及购买标书

截止时间:201511198:00——2015112616:30

  2、报名审核地点:连云港市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7#楼(1#基础医学楼)104办公室。

  3、投标人须安排相关技术人员现场进行现场踏勘并交底,交底内容包括:图纸,设备清单,现场情况等。

  4、统一技术交底答疑时间:20151127   1000

项目联系人:王远联系方式:0518-80689580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5120114:30

点: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行政楼307

九、合同签订和一般条款

  1、合同签订:接到中标通知起2日内必须到甲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中标(除双方协商时间签订);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即生效;

  2、付款方式:维保合同签订付款50%,维保结束付清余款

十、其它要求

1、本招标书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投标单位一旦决定接收本招标书并参与投标,即被认为接受本招标书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不符合本招标书要求的标书视为废标。

4、是否应标,遵循完全自愿原则,招标方不对依照规定程序产生的评标结果进行任何解释。

特此公告。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2015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