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鼓励和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意见》(连发〔2017〕26号)、《连云港市“花果山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连人才〔2018〕1号)、《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连云港市“花果山英才计划”的通知》(连人才办〔2021〕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21年连云港市“花果山英才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新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信息技术、石油化工、海洋资源开发和现代农业、教育、卫生、旅游以及港口物流服务业等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发展有较大影响和带动作用的高层次人才(团队);
2、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港航物流等现代服务业领域的高层次人才;
3、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战略、重点项目、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团队);
4、实施省级以上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创建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所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团队);
5、创新成果显著、市场前景广阔,符合相关产业、环保政策的创业人才(团队);
6、在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方面具有示范带头作用、企业发展前景较好的创业类乡土人才。
二、申报条件
2021年连云港市“花果山英才计划”包括双创人才、双创团队、双创博士、乡土人才四大项目类别。其中,双创人才、双创团队项目均分为创新和创业2个类别,双创博士项目分为创新、创业、博士后、科技副总4个类别。
凡在连云港创业的人才(包括本地人才和引进人才)均可申报双创人才、双创团队、双创博士的创业类。乡土人才仅限创业类。除创业类以外的其他类别,仅限引进人才申报。
自贸区连云港片区用人单位柔性引进、高薪聘请(年薪30万元及以上)的人才,符合相关条件的,免于评审,直接予以资助。
科技副总由市科技局牵头另行组织申报。
(一)双创人才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1)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或2000年1月1日前获得学位的除外),特别优秀的不受学历限制;
(2)有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岗位的工作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3)应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到我市创新创业;引进的创新创业人才入选后能连续在连云港工作3年以上;
(4)引进单位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工商、税务和社保等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并有2名以上非股东(全职员工股权激励的除外)的员工缴纳社保费。
已获得过省“双创计划”、市“花果山英才计划”(原“港城英才计划”)资助的不得申报,不得与2021年市“双创博士”同时申报。
2、创新类人才,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有能够促进本单位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或者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工作业绩突出、在业界有一定影响;
(2)具备较高的科研水平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带领研发团队从事科技创新;
(3)从到连云港工作次月起,引进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计税薪酬月均不低于1万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薪酬发放证明(全职人才提供银行流水,非全职人才提供工资发放单或银行流水)为准,入选至考核验收结束,薪酬不得降低,且须连续提供不少于3年的上述证明材料。
优先支持:本人参与项目投资、有资金投入并占有股份的企业引进人才;单位引进的人才团队成员;海外人才来连发展;企业高薪聘用和全职引进人才。
3、创业类人才,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在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2)应为所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不包括监事,同时已在工商信息系统中备案),且在所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货币投资不少于5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前实缴),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个人实际出资金额不得减少;非自然人直接出资而以持股公司出资的,通过一个层级计算。对于上两级持股公司均在境外注册的,可放宽至两个层级;企业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3)创办企业具有高成长性,企业的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清晰的商业模式、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优先支持:现代服务业企业;企业税收、社保、就业贡献大的人才;企业已有社会资本投入的人才。
(二)双创团队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1)团队由1名领军人才、2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团队成员均于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到连云港,已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领军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核心人才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或2000年1月1日前获得学位的除外);核心成员中应有1名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及以下青年人才;有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团队成员间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能在连云港工作3年以上;特别优秀的不受学历限制;
(2)创新类团队领军人才一般应为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333工程”第一、第二层次或省“双创人才”、“江苏特聘教授”等相当层次的高层次人才;创业类团队领军人才标准可在综合评价其创业项目及成效的基础上适当放宽;
(3)团队在相关研究领域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在同行中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拥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可产业化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具备突破重大技术、学术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并能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4)团队应在2016年后获得(含2021年新立项)省、市各主管部门200万元以上项目或平台资金支持,或者获得所在县区100万元以上专项资金支持。
已获得市“花果山英才计划”(原“港城英才计划”)资助的不得申报。
2、创新团队,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引进单位必须和创新团队成员签订正式的聘用合同,明确团队成员的岗位、工作职责、工资和合同期限;至少有2名团队成员全职在引进单位工作;
(2)团队成员从到连云港工作次月起,引进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计税薪酬月均不低于1万元,事业单位可放宽至8000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薪酬发放证明(全职人才提供银行流水,非全职人才提供工资发放单或银行流水)为准,且入选后须连续提供不少于3年的上述证明材料;
(3)创新团队引进单位经营运行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合理,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
创新团队的申报项目与引进单位主营业务要有较好的关联性。
3、创业团队,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团队创办企业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在连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
(2)引进团队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领军人才或核心成员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团队成员持企业股份总额不低于50%,股权配置结构有利于企业稳定经营。
(三)双创博士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1)引进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00年1月1日前获得学位的除外)。
(2)创新类申报人应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引进单位工作,入选后能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2年。创业类申报人应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创办企业。
(3)引进单位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不得与2021年市“双创人才”同时申报,已获得省“双创计划”、市“花果山英才计划”(原“港城英才计划”)资助的不得申报。
2、分类条件:
各类人选除必须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创新类。全职到引进企事业单位工作,并已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创业类。创业企业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3)博士后类。到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省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的博士后,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引进到我市并完成进站手续。
(四)创业类乡土人才申报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1961年1月1日后出生)。
2、在民间传统工艺、现代实用技术、特殊种植养殖等领域,掌握特殊技艺、善于开拓创新、拥有一技之长。
3、从事产业具有地方特色,符合地方产业发展方向,拥有自主品牌,在本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本人在该领域有较深造诣,具有广泛影响力,能代表本地区较高水平。
5、创办企业在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等“三带”方面具有示范带头作用,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6、企业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工商、税务和社保等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并有2名以上非股东(全职员工股权激励的除外)的员工缴纳社保费。
7、创业类乡土人才申报名额,各县区推荐不超过3名,各功能板块推荐不超过2名。
三、支持政策
(一)资金支持
1、对入选的创新类人才给予30-150万元资金资助,对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的创业类人才给予最高500万元资金资助,其中用于个人补助的部分不低于30%,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
2、对入选的创新类团队给予100-300万元资金资助,对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的创业类团队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资助,其中用于团队成员补助的部分不低于30%,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
3、对入选的双创博士,给予5-15万元的生活补助。
4、对入选的乡土人才,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金资助,其中用于个人补助的部分不低于30%,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
5、对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大的创业人才项目,一事一议给予资助。对适应我市发展需要、自带项目或课题的诺贝尔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我国(发达国家)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等一流顶尖人才,实行顶尖人才顶级支持。
(二)配套政策
入选“花果山英才计划”的人才除享受我市各县区、各部门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外,享受以下优先:
1、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各类人才、科技项目计划;
2、优先向金融机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推荐融资项目;
3、优先推荐进入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市“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4、按照国家、省、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关政策措施,优先解决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工作场所、生活住房、生活补贴、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的问题。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1. 申报受理。2021年“花果山英才计划”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先进行企业注册、人才注册方能进行申报。人才注册申报流程详见附件2。
(1)从“连云港人才之家”信息系统(网址:http://rczj.lygdj.gov.cn)“人才工程”-“花果山英才计划”模块集中上报。
(2)系统关闭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逾期将不能提交申报。
2. 专家评审。市人才办会同市科技局、市人社局等对申报信息进行资格认定和形式审查,在此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和综合答辩,并按照择优资助原则,确定实地考察人选。
3. 实地考察。市人才办会同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组成专门考察组,对申报人选进行实地考察,择优提出拟资助人选。
4. 公示确定。拟资助人选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通过“连云港人才之家”首页、 “花果山英才”微信公众号、连云港党建网等媒体向社会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资助人选。
5. 资助签约。组织资助对象签订资助协议。根据项目落户及研发生产进展情况,分批拨付资助资金,兑现相关优惠政策。
五、其他要求
1. 客观真实申报。申报人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申报单位及人才本人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需签署盖章上传《连云港市“花果山英才计划”申报材料诚信承诺书》和《第三方数据查询授权委托书》(详见)。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纳入诚信档案,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年内不再接受该个人申报。
2. 所有申报材料均在网上提交,需要申报单位盖章的附件证明材料等,请申报人填写好相关信息后,到人力资源处(行政楼401室)盖章后,自行扫描上传。
3.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0689519。
人力资源处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