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物资采购专项审计的通知

时间:2016-06-15浏览:1251

各系、部,部门,直属单位,康达研究院:
  为保证学院资产管理工作更科学、合理和可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审计工作总体要求以及南医大康委〔2016〕3号文《关于印发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办法的通知》,将对学院采购、领用管理进行审计和内控评估,揭示其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并提出可行性的建议和改善措施。
  一、审计范围:
  2015年1月--2016年5月易耗品采购项目。视审计情况,审计时间、范围可向前延展和扩大。
  二、审计内容:
  1、各项采购管理制度是否有效和完善;
  2、物资采购计划、审批、采购方式是否规范,有关制度是否严格执行;
  3、采购的主要环节(供应商资质审核、采购合同签订、物资验收入库、领用、退货、款项支付等)管理、控制是否完善,有无违反规定等现象。
  三、审计方式
  此次专项审计采用抽查的方式。
  四、审计总体要求
  1、此次审计重点对象为学院资产管理办公室,在审计过程中如需向其他相关部门了解情况、收集材料,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2、坚持“边审边改”原则。在审计过程发现的各种违纪违规问题,被审计部门必须做到即知即改,并形成书面报告。监察审计办公室将择期针对整改项目进行复查。
  3、监察审计办公室将根据审计结果出具审计报告。对在审计中发现的一般问题根据有关规定限期整改,对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视情节轻重按照学院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五、审计人员
  徐文山  赵新艳  颜海洋
  六、审计时间
  2016年6月15日--2016年6月30日
  七、联系电话
  0518-80689540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