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学院院历安排,现将201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4月5日清明节(星期六)放假,4月6日(星期日)正常休息,4月7日(星期一)补休。教学安排以教务部门课表为准。 请各部门根据上述放假通知,做好值班安排并做好安全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全院师生员工平安祥和度过假期。 特此通知! 综合办公室 2014年3月25日 【打印此页】【顶部】【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