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泰州市红十字会签订捐献遗体接受合作协议

时间:2023-06-02浏览:936

6月2日上午,泰州市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梅有宏一行来院交流。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王磊,红十字工作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团委书记王腾主持。

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王磊向梅有宏副会长一行表示热烈欢迎,并详细介绍了学院发展概况、办学运行情况及服务社会等内容梅有宏副会长介绍了泰州市红十字会相关工作情况,并对遗体器官接收工作的及时性和规范性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参会双方人员对遗体器官接收工作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讨论。

会上,泰州市红十字会与我院签订《捐献遗体接受合作协议》。

梅有宏副会长一行还参观了学院生命科学馆。

(撰稿/王雪梅;图片/陈昕;审核/王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