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我院2022年度绩效考核的通知》并结合《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绩效考核方案(试行)》精神,经过个人述职、部门考核、院务会审定,现将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2月22日—2022年2月24日公示期内向人力资源处(葛菁,电话:0518-80689527,邮箱:kdlz@njmu.edu.cn)反映。
人力资源处
2023年2月22日
时间:2023-02-22浏览:3038
根据《关于做好我院2022年度绩效考核的通知》并结合《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绩效考核方案(试行)》精神,经过个人述职、部门考核、院务会审定,现将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2月22日—2022年2月24日公示期内向人力资源处(葛菁,电话:0518-80689527,邮箱:kdlz@njmu.edu.cn)反映。
人力资源处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