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即将来临,为确保放假前及寒假期间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学生:1月12日-2月18日,2月19日注册报到,2月21日(星期一)上课。
2.教职工自2022年1月17日开始轮休,2月17日(星期四)职工上班,2月18日(星期五)教师上班。
3.在实习基地、培养单位的学生假期安排以所在单位的要求为准
4.所有学生原则上1月13日全部离校,未经申请批准不得延滞离校和提前返校。
以上时间节点,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上级专管部门要求及时调整公布。
二、工作要求
1.抓好假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慎终如始抓好校园疫情防控。切实履行防控主体责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各项工作要落实到岗、具体到人,不折不扣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持续做好师生信息摸排,完善网格化治理,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坚决落实联防联控要求,及时动态跟进中高风险及关联地区疫情变化,积极配合属地防控部门做好中高风险地区来连返校重点人员摸排和健康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寒假以及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南医大康防控〔2022〕1号)要求落实常态化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寒假期间,校园、学生公寓实行封闭式管理;加强校门管控,校外无关人员不得进校,因公务进校的要履行网上申请、审批和两码查验、体温测量等程序。加强重点人员、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管理,落实留校师生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筑牢校园防控屏障。
2.有序安排学生离校返校。坚持错峰原则,有序组织学生寒假离校和假期结束后返校,确保离校人员底数清、返家返校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家庭居住地正处于中高风险地区(含国外和港台地区)或者离校返家途中必须经停中高风险地区(含国外和港台地区)中转的学生,可以申请留校。其他学生无特殊事由不得留校;确需短暂留校的,需向所在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申请,经学生工作处核准后,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备案。学生工作处、后勤保障处等相关部门要制定缜密的寒假期间留校师生管理方案,温馨做好留校师生食宿安排、文化生活服务。强化学生疫情防控教育,做好旅途个人防护,假期非必要不跨区域(市)出行,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病例发生地封控区及其所在区(县),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出现可疑症状及时就医并向所在学部及辅导员报告,积极按时完成疫苗接种。学生工作处要提前谋划制定春季学期开学报到方案,未经审批同意,学生不得提前返校。所有学生在开学前14天应有完整的体温监测记录,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申请返校,返校后集中进行核酸检测。开学前仍在中高风险地区以及病例发生地区所在县(区)的学生暂不返校报到。
3.加强教职员工出行管理。落实非必要不离连离宁要求,倡议教职员工留连留宁欢度春节。教职员工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病例发生地封控区及其所在区(县),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病例发生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县区,不得赴境外(不含澳门地区)旅游探亲。教职员工确需离连离宁的,须经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人力资源处核准,并报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备案;中层干部离连离宁的,须经分管院领导审批,并报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备案。原则上,教职工党员干部须于春季学期正式上班前14天返连返宁或在连在宁。
4.统筹谋划2022年度重点工作。寒假是推动学院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要进一步总结梳理2021年工作成效,继续做好寒假期间重点工作安排。同时,要主动谋划、统筹设计好2022年度重点工作,提前制定党政工作要点和发展关键指标,为学院新一年高质量发展做好思想理论准备和行动保障。教务处及各学部应将下学期教学计划落实到人,保障下学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5.持续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增强安全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做实做细安全防范措施。放假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自查,加强对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办公室等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规范管理危化品,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规划基建处要督促建设方利用假期时间做好相关工作收尾工作并做好零星校园维修等工作,施工期间保证施工人员遵守学院的有关规定,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确保假期工地安全。保卫处采取多种方式对师生进行疫情防控、安全出行、人身财产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加强假期校园巡查,织紧织密校园安全防护网。
6.强化假期正风肃纪教育。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倡导勤俭文明过节,自觉抵制不良习俗,营造良好社会风尚。广大干部要带头恪守纪律规矩底线,心存戒惧,自觉遵守学院节日期间相关规定,构筑风清气正的校园生态。
7.做好假期值班值守工作。继续实施校园疫情防控总值班制度,进一步细化寒假、春节和冬奥会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应急隔离场所、物资和人员等物力准备,始终保持应急体系处于激活状态。院领导、中层干部和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各部门请于1月14日下午下班前将所在部门值班表以书面(加盖印章)和电子两种形式报送至人力资源处葛菁老师处(行政楼401-1室);报送电子邮箱:kdrs@njmu.edu.cn;联系电话:80689513。
预祝全院师生度过一个愉快、平安、充实的寒假!
党政办公室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