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市第六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5-11浏览:1907

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大力支持市第六期“521工程”培养对象开展科研活动,提高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创新创业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市第六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项目申请人员为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且必须是申报项目的第一负责人。

二、资助重点

围绕我市高质量发展需要,聚焦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和教育、卫生等重点专业领域,优先支持企业、开发园区和高校院所科研成果有望尽快转化的培养对象申报的项目。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三、资助标准

对第一层次培养对象,择优给予10-30万元的科研项目资助;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择优给予5-15万元的科研项目资助;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择优给予3-8万元的科研项目资助。项目资助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承担,分2年拨付。项目资助经费首次拨付70%,项目完成经结题验收合格后拨付30%

四、申报要求

(一)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诚信承诺书、项目申请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纸质封面,平装)。

申报的材料主要有:

1)《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申报材料诚信承诺书》(附件1

2)《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见附件2)。

3)其他附件材料:属国家、省(部)、市(厅)级重点项目的申请项目要提供项目批件,自选申请项目要提供相关的基础、论证材料;申请人获市(厅)级以上主要科技成果证书复印件;近三年来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具有代表性的著作、论文或研究报告等。

4)《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其中“申请资助项目主要内容”栏请认真填写,限300字以内,见附件3)。

2、申报材料(1)、(2)、(3)要按人分装入袋,并贴上封面(材料袋封面格式见附件4)。

(二)时间要求

请于2021517日前将以上申报材料(袋装)及《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一式二份报送至人力资源处(行政楼401室),汇总表Excel发至邮箱:kdrs@njmu.edu.cn

附件:1.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申报材料诚信承诺书.docx

2.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doc

3.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xlsx

4.材料袋封面.doc 

 

人力资源处

202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