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师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29浏览:3628

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发布的《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学校教职员工和在校大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函〔2021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师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苗接种工作

有序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构建人群免疫屏障,阻断病毒传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干预措施。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疫苗接种工作的重要性,高点站位、全面动员,在前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基础上,查漏补缺,积极引导鼓励师生接种疫苗,提高接种意愿,做到应接尽接。

二、接种范围

全院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师生员工(含物业、保安、食堂、商铺工作人员等),之前已接种疫苗的师生员工除外。

三、接种剂量及时间

2剂次,间隔14-28天,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四、新冠疫苗接种须知

(一)不适合接种的人群

1.对疫苗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和发热者;

4.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

5.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有格林巴利综合症病史者;

具体以疫苗产品说明书为准。

(二)有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

接种疫苗后发生局部不良反应以接种部位疼痛为主,还包括局部瘙痒、肿硬结和红晕等,全身不良反应以疲劳乏力为主,还包括发热痛、头痛、咳嗽、腹泻、恶心、厌食和过敏等。以轻度反应为主,一般不需处理。具体以疫苗产品说明书为准。

五、注意事项

1.接种后应在接种单位的留观区留观30分钟;

2.注射过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1个月以上再接种本疫苗,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3.截至目前,任何疫苗的保护效果都不能达100%。少数人接种后未产生保护力或仍然发病、与疫苗本身特性和受种者个人体质有关;

4.若本注意事项与新冠病毒疫苗使用说明书发生冲突以说明书为准。

六、信息上报

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学校教职员工和在校大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部门统计已接种过新冠疫苗人数,建立师生接种疫苗人员台账,于每周二下午4:00前将本部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周报表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明细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ddzb@njmu.edu.cn,学生信息由学生工作处统一报送。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周报表.docx

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明细表.xlsx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