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拟通过人员公示

时间:2019-05-22浏览:491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1911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各单位审核推荐,经过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评议,陆鹏飞等107人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22-5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党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室)反映,电话:8068951980689540

附件:教师资格认定拟通过名单汇总表.xls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党政办公室

2019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