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部门,直属单位,康达研究院:
现将连云港市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开展连云港市人才公寓2017年首批租住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连人才〔2017〕1号)转发给你们,请有租住意向的老师,填写《连云港市人才公寓申报表》、《连云港市人才公寓申报花名册》,并于4月18日前将相关材料上报至院长办公室(纸质版报送至院长办公室410室,电子版发送至kdybrc@126.com)。
院长办公室
2017年4月9日
关于开展连云港市人才公寓2017年首批租住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连人才〔2017〕1号
市各有关单位:
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环境,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住房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连人社发〔2014〕289号)文件精神,我市在市区茗泰花园建成了市级人才公寓。人才公寓位于花果山大道东,苍梧路北,市科创城对面。房屋面积50m2左右,一室一厅一厨一卫一阳台。房间内部按照“拎包即住”的标准进行精装修,配置了厨具、卫浴、电热水器、壁挂式空调、电视机、衣橱、床铺、桌椅等,接入宽带网络和有线电视。由市人社局实行保姆式管理。为进一步发挥人才公寓在引才留才方面的积极作用,决定开展2017年首批租住人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人才公寓属于周转性住房,主要为刚到连云港工作没有能力购买住房或者柔性引进来连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临时性、过渡性住房。
二、运行机制
人才公寓坚持向企业倾斜,向高层次人才倾斜,实行“只租不售、租金优惠、集中管理”的运行机制。其中博士免收租金,硕士减半收取租金,租期原则上最长不超过3年。用人单位作为管理对象,与人才公寓管理部门签订租住合同,并负责租住人员的管理。
三、申报范围
申报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16年1月1日以后到我市市区就业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各类人才。其中博士学历人才不限工作单位性质,硕士学历人才所在单位仅限企业和科研院所申报。(文中时间以社保缴纳时间为准)
2.具有本市市区户籍(户口正在迁移办理中的可凭户口迁移有关证明先行申报)。
3.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市区无住房(即名下无房产),且未租住公有住房,用人单位未安排住房。
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其他“高精尖缺”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申报。
四、申报方式
请有租住意向的用人单位认真统计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且有租住意愿的人才数量,并组织填写《连云港市人才公寓申报表》,盖章确认后,将有关材料统一汇总后上报至连云港市人才服务中心。有关材料如下:
1.连云港市人才公寓申报花名册(电子版);
2.连云港市人才公寓申报表(纸质版);
3.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和户籍证明(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等)复印件,户口正在迁移中的请提供迁移证明;
5.参保证明;
6.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复印件及人社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就业介绍信、招用合同制工人花名册等)复印件;
7.结婚证(已婚申报人员提供)复印件;
8.其他有关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申报时请携带原件以备查。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积极组织有意向的员工申报。
2.由于房源有限,申报结束后将根据有关规定择优安排入住。
3.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21日下午5:00。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谭辰鼎、董婷婷
联系电话:85812235
电子邮箱:rcfwzx@126.com
附件:1.连云港市人才公寓申报花名册.xls
连云港市人才服务中心
2017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