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部门,直属单位,康达研究院,附属医院:
根据省教育厅苏教办师〔2007〕31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新教师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尽快适应高校工作岗位要求,现就2016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及考试对象:
岗前培训的对象为学院新补充的从事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专任教师、其他专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以及附属医院从事临床教学工作的医师。
考试对象为参加新教师岗前培训人员;以往参加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未通过人员。
二、培训及考试内容:
岗前培训内容包括: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基本技能等。培训以集中授课为主,采取统一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省统一培训及考试的课程包括《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概论》、《教育法教程》、《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
1.师范院校和其他高校经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列入国家或省招生计划,由省统一招生,按师范专业要求培养的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其中指定学段的师范类毕业生,只有在申请指定学段教师资格时免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
2.经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列入国家或省招生计划,2007年底以前入学的教育类全日制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此类毕业生毕业证书专业栏需注明教育字样。
免修须本人填写《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附件三),并先行提交院办审核。
三、培训及考试的报名工作:
1.培训考试费用:培训费用为每门80元;考试费四门80元(单科考试费20元);书费共计114元,其中《简明高等教育学》每册28元、《高等教育心理学》每册28元、《教师职业道德概论》每册28元、《教育法教程》每册30元。可免修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的教师只需交纳自己所修课程的培训考试费用。根据学校文件精神,人事关系归属学院的新进教师一次性通过岗前培训考试后学院给予报销报名费、考试费、培训费及教材费;考试不合格者,所有费用均自理,并参加下年度补考。附属医院编制临床教师参加岗前培训费用自理。以往参加岗前培训四门考试均未通过者需重新参加培训。
2. 培训考试报名:各部门于9月8日前统一组织报名并填写《2016年新教师岗前培训报名汇总表》(附件一),电子版请发至徐老师信箱,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行政楼108室。每人须交一张一寸照片,背面写上姓名、所在学院、学系。费用交到财务办公室,持财务开具的缴费单到108室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报者,参加明年的培训及考试。符合《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苏教规〔2012〕3号)关于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免考有关规定的学员,可以申请免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免考人员须本人于2016年9月7日前申请,由院办审核汇总后统一报省教育厅审批。
3.补考报名:凡以前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未通过者,可参加2016年岗前培训考试,请在填写考试报名信息时在备注栏内注明 补考,并将补考者已通过科目的成绩填写在相应的考试科目栏中。2014年考试中通报违纪的考生,2015年、2016年不得报名考试(以此类推),各有关部门报名时严格按要求执行审核。
四、培训工作:
我院新教师岗前培训将在10-11月份统一进行课程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另外,根据教育厅要求,对新补充专任教师岗前培训增加课堂教学实践考核,现结合我院实际特提出如下要求:凡有新补充专任教师的单位,要加强对新教师课堂教学实践情况(含撰写教案、试讲等)的考核,并认真填写《专任教师岗前培训课堂教学实践考核汇总表》(附件二)。填写后请发至徐老师信箱,另打印一份加盖公章于10月30日前报行政楼108室。
根据省教育厅培训精神,四门课的授课时数不得少于110学时。为保证培训质量,累计病、事假缺课超过30课时者、或旷课10课时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必须重新培训方可参加考试。学院采取课堂考勤制,希望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充分认识岗前培训对一名新教师成长的重要作用;积极督促,以保证上课出勤率及学习质量,确保达到培训的目的。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上课,必须有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并提前交至行政楼108室。
五、考试工作:
1.岗前培训结束后,全省统一组织考试,其中《教育法教程》、《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三门闭卷,《教师职业道德概论》开卷。各科目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时间定于2016年12月10日、11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岗前培训的考试成绩记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是申请教师资格、转正定级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者,发给《江苏省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考试不合格者,须参加下年度补考,补考成绩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
六、其他培训工作:
1.普通话测试
普通话测试是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证的必要条件之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一般要求需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年满50周岁的教师在教师资格认证时可免于普通话测试。普通话测试培训及报名工作另行通知。
2.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及职称外语考试
凡须参加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及职称外语考试人员,请及时关注连云港市人事考试网报名信息。需参加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人员,请到连云港市考试中心报名培训。
七、联系人:徐君媛
联系电话:0518-80689517
邮箱:xujunyuan@njmu.edu.cn
附件:
2. 2016年全省高校专任教师岗前培训课堂教学实践考核结果汇总表.xls
院长办公室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