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直属单位: 《关于印发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办法的通知》(南医大康委〔2016〕3号)已下发,请各部门(行政)、直属单位根据各自工作内容和职责,对照文件附件“一览表”进行自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形成书面材料,于本月15日前报监察审计办公室。 监察审计办公室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