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3-27浏览:1024

各系、部、办、馆、中心、附属医院:
  根据省教育厅及南京医科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
  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范围为:
  1、我院和在附属医院工作的在职人员(仅限连云港校区);
  2、我院正式聘用的计划外工作人员仅限申报初级职务(不含兼职教师)。
  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及申报之日已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均不属聘任范围。
  二、岗位设置
  根据大校岗位设置要求,贯彻“整体规划、总量控制、按岗聘任、循序渐进”的原则,通过职务聘任工作改善教师队伍结构,优化教师队伍素质,提高学院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水平。中级职务聘任以岗位任职条件为主要依据,不限定岗位数量。岗位设置具体办法如下:
  (一)教师系列(含附属医院的学院编制人员)
  (二)教师外其他系列
  1.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类
  2.教育管理研究类
  3.出版、卫生类
  4.其他类
  实验、医技(护理、药剂)、图书、档案、财会、审计、工程等。
  三、任职要求
  2015年度教师、实验技术职务聘任参照南医大人〔2010〕30号《关于印发<南京医科大学教授、副教授、讲师、高级实验师、实验师任职条件(修订稿)>的通知》中有关任职条件执行。其余类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按各有关厅局的要求执行。
  四、聘任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资格审查
  申报人填写《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简表》,由院长办公室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本程序在4月10日前完成。
  (二)评审推荐
  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包括知识面、专业水平、教学效果、组织协调能力及发展潜力等,对申报人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确定拟聘人选。本程序在4月15日前完成。
  (三)评审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复核、备案
  拟聘人员材料提交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进行资格复核,后报送省教育厅备案。本程序在4月30日前完成。
  (四)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人员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在院网公示,时间为一周。
  (五)发文聘任,颁发聘书,签订合同
  学院根据上级批复,发文聘任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颁发聘书并与相关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程序在收到批复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报送材料及要求参见附件,按要求填报。
  六、申报费用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者须缴纳部分评审费用,具体为申报正高级职务1000元、副高级职务800元、中级职务200元、初级职务100元。评审费用统一缴至学院财务办公室(注明“×××单位职称评审费”),发票复印件和缴费名册交院长办公室410室。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电  话:80689517

    康达2015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rar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