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时间:2015-03-18浏览:816

  各系、部、办、馆、中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学院院历安排,现将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4日(周六)放假,4月5日(星期日,清明节)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教学安排以教务部门课表为准。
  请学院各部门根据上述放假通知,做好值班安排并做好安全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全院师生员工平安祥和度过假期。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