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报考及审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14      访问次数: 1886

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在职学历提升相关工作,现将申请报考2021年度博士、硕士研究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根据师资、管理队伍建设的要求,结合教学管理等实际工作情况,有计划地推荐优秀教职工进行在职学历提升,应做好分批安排,总量控制。

二、报考2021年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在职教职工,需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职工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申请表》(见附件),经所在部门、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后,于20201115日前将纸质申请表交至党政办公室(行政楼401室)审批,电子版发至kdrs@njmu.edu.cn

请务必提前做好规划,逾期视为放弃,不再另行受理。

三、报考条件、报考程序及学习管理等按照《关于修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职工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南医大康发〔201889号)执行。

附件: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职工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申请表.doc

       南医大康发【2018】89号关于修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职工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pdf  

 

 

党政办公室

202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