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4-29      访问次数: 1131

各系、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度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中期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入选2018年度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培养对象

培养类别

从事专业

1

张海林

优秀教学团队

护理学

2

顾金媛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医学信息工程

二、考核内容

根据《2018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对培养对象进行中期考核,主要考核培养对象培养期内的师德师风表现、教学科研业绩、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

三、考核办法

1.请考核对象提交《2018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附件1,提交纸质2份和电子版)、《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中期考核表》(附件2,提交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以及《2018年度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中期考核汇总表》(见附件3,提交电子版),并提供附件材料2套,内容包括:培养期内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主要论文论著代表作(培养期内发表论文的中国知网查询目录)等复印件(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

2.学校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书中期工作计划的,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四、时间安排

请考核对象于58前将相关材料交至党政办公室(行政楼401室),电子版发送至kdrs@njmu.edu.cn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党政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李梓源、胡亮,联系电话:0518-8068951980689529.

  

    附件1.2018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doc

          2.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中期考核表.doc

          3.2018年度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中期考核汇总表.xls  

党政办公室

202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