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我院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7-08      访问次数: 1310

各系、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苏教评院〔2019〕3号)(附件1)精神,结合我院本科新设专业建设实际情况,现将做好2019年度我院本科新设专业评估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专业

医学信息工程

二、工作安排

1.专业自评:9月20日前完成。各专业需认真学习《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方案(试行)》(附件2),根据《江苏省普通高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基本状态数据表填报指南》(附件3)的相关要求,完成《江苏省普通高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基本状态数据表》的填报工作;结合基本状态数据,对照《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建设基本要求(试行)》的31条基本要求,按规范撰写《自评报告》,并建立附件材料的索引(包括支撑数据与详细材料目录)。

2.学校评审:9月25日前完成。学院组织对各专业的《自评报告》、《基本状态数据表》及附件材料索引的填报情况进行评审。

3.反馈修改。9月30日前完成各专业根据评审意见对《自评报告》、《基本状态数据表》及附件材料索引进行修改,确定最终上报材料并提交学校审核。

4.系统填报。10月10日前完成。各专业登录系统(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系统,http://58.213.129.229:84/zypg/)完成评估数据上传工作。(具体登陆账号另行通知)

5.确认提交。10月20日前完成。教学质量评估与促进中心审核评估系统内参评专业上报材料,并上报至省评估院。《自评报告》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两份寄送省教育评估院。

三、材料报送

《基本状态数据表》、《自评报告》及其附件材料索引,请于10月10日前完成。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教学质量评估与促进中心,电子档请发送至尹致君老师处。

联系人:尹致君

联系电话:19851122323

四、任务分解

专业评估是一项综合性工作,需要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具体事项见《2019年本科新设专业评估任务分解表》(附件4),请涉及该专业评估的相关部门在百忙之中予以支持。

附件1《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苏教评院〔2019〕3号)

附件2《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方案(试行)》

附件3《江苏省普通高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基本状态数据表填报指南》

附件4 《2019年本科新设专业评估任务分解表》

教学质量评估与促进中心

2019年7月8日


附件1《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苏教评院〔2019〕3号).pdf

附件2《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方案(试行)》.docx

附件3《江苏省普通高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基本状态数据表填报指南》.docx

附件4 《2019年本科新设专业评估任务分解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