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9-09      访问次数: 1258

各系、部,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我院201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9月开始,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包括: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基本条件,在我省高等学校中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包括大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其中:

1.高等学校附属医院拟聘教师职务的临床教学人员可以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但须承担列入高等学校教学计划的临床理论课程教学工作,并已取得中级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务。

2.不承担教学计划内课程教学任务的人员及校外兼课人员不在认定范围。

二、认定教师资格的条件

教师资格条件是法定条件,包括公民身份条件、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等。

1.公民身份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中国公民。

2.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者,应具备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学历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4.任职条件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者,必须是在教学岗位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包括大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附属医院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者,必须是在教学一线担任理论课教学任务,并且拟聘任教学职务的临床教师,申请者要具备中级及其以上医疗职称。申请者材料须经附属医院教学管理部门严格审核,并统一出具任课证明。

5.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并测试合格。具体测试办法根据《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和办法(暂行)》执行(见附件1)。须严格执行测试标准,9月13日前报送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安排情况,实际测试工作请在925日前完成(见附件5)。

2)参加省教育厅委托高校师培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获得新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符合免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者,申报教师资格需填写免试申请表,经由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免修。

3)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50周岁以上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无需参加普通话测试。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必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参加体检并合格,各附属医院人员可在本院体检。体检执行标准根据《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

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912日至921日,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请人注册。

注意:若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则不能成功申报。

2.根据系统提示,阅读申请提示、确认网上申报协议后,选择认定机构、任教学科与确认点,阅读注意事项。

注意:“资格种类”选择“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省份选择“江苏省”;认定机构选择“江苏省教育厅”;“申请任教学科”在学科大类下选择一个学科,原则上应与本人所学专业或主要任教学科相一致,专职辅导员的任教学科原则上为思想政治类;确认点一般选择本人任教学校。

3.依次填写申请人身份信息、登录信息、申请信息、个人简历等。

注意:所填身份信息应与身份证完全一致(港澳人士身份信息与港澳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身份信息与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一致)。登录信息中所设置的密码用于后续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信息查看、修改以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打印,请妥善保存。“密码找回邮箱”是申请人忘记密码,使用“找回密码”功能接收系统发送密码的电子邮箱,请务必填写正确的电子信箱地址。申请信息中“毕业学校”按毕业证书填写,如果系统中检索不到学校名可以自行添加;“工作单位”的学校名称应与学校公章字样完全一致,附属医院人员要写明医院所属高等学校;“户籍所在地”填写至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个人简历”从初中毕业后起按照时间先后填写,必须填写到现阶段,填写高等教育学习经历时在“职务”中注明学习形式(如全日制、成人、电大、函授、自考、网络等)及学历层次(研究生、本科、大专等)。网上提交的照片应为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淡蓝、红或白色背景,无边框。

4.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

注意:申请人点击“提交”按钮后,系统会对提交的信息进行检测,若符合要求,将给出“您已完成注册!”的提示,表明申报信息已经提交成功。 如果系统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须根据提示对有误的信息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直到系统显示“您已完成注册!”为止。

5.提交成功后,请申请人牢记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邮箱地址,这些资料是以后打印申请表格、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依据。

注意:建议完成注册后立即点击“登录系统”按钮,登录个人账号,获取报名号并查看注册信息是否显示正常。

6.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对申请信息进行修改。

7.申请人应在现场确认前及时登录网上申报系统,选用PDF文件格式导出A3申请表,并用A3纸双面打印两份。打印出申请表后,申请人在第2页承诺书上亲笔签名,在第4页备注栏注明自己过去取得的教师资格的种类和证书号。

注意:请勿“在线打印” 申请表,导出的申请表电子文件由申请人保存至认定工作结束。打印出的申请表上不需贴照片。如填报内容有变动,应首先在系统中改动,再进行打印,确保打印内容和网上填写内容需完全一致,纸质申请表封面和第三页不得手填、涂改。

8.为保证申请人信息安全,申请人在使用完报名系统后或离开电脑前,需要点击页面右上角的“退出”按钮,或者关闭浏览器,退出网上申报系统,以免信息被他人修改。

9.申请人应自行打印材料袋封面并按封面所列目录提供材料(申请用表和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和附件3),并将材料报送至党政办公室401室,原件核对无误后,将全部退还给申请人。

10.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由各二级单位组织进行,并按照有关要求填写《思想鉴定表》和《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

11.申请人须提供在编人员进编证明材料复印件或非在编人员聘用合同复印件和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12.党政办公室收集所有申请人材料后,填写汇总表,报学校人事处师资科现场确认。

四、材料报送确认

1.《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组织工作安排表》(附件5,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于9月13日前提交,其他申报材料统一报送截止时间为930日上午;

2.材料报送地点:党政办公室(行政楼401室);

3.申请人自行打印材料袋封面(A4纸)并按封面所列目录提供材料(原件不需提供);

1)申请表一式二份,必须选用PDF格式导出A3申请表,并用A3纸双面打印两份,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按封面的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好;

2)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尺寸为33MM(宽)×48MM(高),采用高分辨率冲印。照片图像必须清晰,由专业照相馆拍摄、冲印。不得使用艺术照、生活照、自拍照、翻拍照等,不得使用大头贴,照片底部可不需要身份证号。

3)联系人:李梓源,联系电话:0518-80689519,邮箱liziyuan724373877@126.com

附件: 1: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和办法(暂行).doc

      2:高校教师资格申请用表(申请表请在系统中用PDF格式A3导出).rar

      3:报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要求.doc  

      4:各单位汇总表.xls

      5: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组织工作安排表.doc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党政办公室

2018年9月9日